2009年9月30日 星期三

[剪報] 蘋論:寧敗勿濫 讚

蘋論:寧敗勿濫 讚

2009 年 9 月 30日 蘋果日報。

如果馬是真心誠意推動黨內改革,寧願選敗,也不被地方政治牽著鼻子走,我們會十二萬分地支持馬的改革路線,畢竟國民黨和民進黨的好壞關係全台灣人民的福 祉。如果馬寧願食言而兼黨主席,目的是為了改革國民黨,我們也支持他的兼任。總之,一句話,誰真心改革這兩個黨,我們就支持誰。
令人擔憂的是,馬本人就是老國民黨的產物,由他來改革黨內沿襲已久的文化和制度,本身就靠不住。
國民黨存在的三大支柱:黨產及充裕的財務,地方派系政治的人脈網絡,制度化的黨官僚體系,都是遭人詬病的反民主弊端。馬若下決心剷平這三座大山,恐怕事倍功半。

2009年9月28日 星期一

英九 Enchanted

以下合理引用蘋果日報 蘋論:婉拒熱比婭訪台
2009年09月25日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68025/IssueID/20090925

[......]

准予放影片,和准許她來台是不同的兩回事。影片是澳洲拍的紀錄片,參加影展是民間的文化活動,沒有強烈的政治指涉,中國抗議是粗暴干涉台灣內政,欺人太甚。但是准許她入台則有強烈的高政治意涵,具有挑釁的意味,與現在政府的友中政策牴觸,殊無必要搬磚砸腳。
熱比婭又不同於達賴。達賴是世界級的政教領袖,具有廣大的影響力,過去來台多次,在台灣有很多的信眾;與各界菁英、意見領袖都有交情,包括馬總統。達賴反對西藏獨立的和平主義理念,受到舉世的推崇。熱比婭也沒主張疆獨,只強調維吾爾人的人權就受到中國的迫害,但她沒有達賴那樣宗教領袖的身分,來分散她的政治角色色彩。

她與台灣素無關聯

更關鍵的是她與台灣素無關聯,此時此刻突然邀她來台只有一個政治目的,就是挑釁中國,並給馬及國民黨政府穿小鞋。我們希望以後在適當時刻政府可以歡迎她來台灣訪問。
人權、主權和國家利益是我們考量的三大標準。婉拒給熱比婭簽證無關人權;基於國家利益的計算,婉拒也是主權的表現;而考慮國家利益,她的來訪確實會破壞馬政府與中國改善關係的努力。
剛讓達賴來,又立刻讓熱比婭來,時間上如此靠近,就是擺明了給中國難堪,有這個必要嗎?勇氣的表達要用在刀口上,要獲得最大邊際效益,不必在小事上暴虎馮河,浪費勇氣。台灣對中國是以小事大,須以智慧對治,身段柔軟,彈性十足;所有在強權夾縫中成功生存的小國都如此。歷史對小國的教訓是「切勿橫挑強梁」,對強鄰的策略都是「進一步,退兩步」,迂迴達到自己的利益與目標。
表達台灣主體性的途徑很多,直接對抗只是其一,有時不是最好的選擇,我們必須學會一手硬、一手軟的彈性戰術。
最重要的是,馬當局必須清楚說明,婉拒熱比婭來不是基於北京的好惡,而是基於對台灣國家利益的現實主義估算。馬兩岸政策的任何議題,都必須基於這項唯一的思考

其實我看到台灣拒絕熱比亞訪問的新聞時最先聯想到的是一本兒少小說<<魔法灰姑娘>>(也有電影版)。"愛拉一出生,即在無意間被一位行事輕率的仙女 [......] 賜給她的禮物是“服從”。任何人叫愛拉做任何事,她都必須聽話照做" 而在後續的故事中,愛拉找到了這位仙女,要求仙女為他解除這個禮物(或說詛咒)所造成的困擾。沒想到仙女很好心地把這個禮物從“服從”改成了“樂於服從”。

如果當初是以避免激化兩岸關係等理由拒絕熱比亞訪台,雖然不令人滿意但是至少可理解。說她跟恐怖份子有關所以拒絕,就讓人覺得馬政府果然也是從 "以中共的意志為意志" 進化到 "樂於以中共的意志為意志" 了

2009年9月24日 星期四

賓拉登紀錄片,在這裡啦(誤)

以下合理引用NOWnews 2009 09 26 新聞:"為了平息爭議,疆獨領袖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儘管提前在高雄電影節播放,後續效應持續發酵,藍營市議員紛紛質疑陳菊不顧高雄市觀光遭受衝擊,執意播 放,還有議員將熱比婭比喻成恐怖份子賓拉登,建議講人權的陳菊不妨也播賓拉登紀錄片;陳菊四則是兩撥千金,僅以「不能以北京的意志為意志」作為回應。"

我猜議員說的其實是反諷,大概不是真的有那個種去放賓拉登紀錄片吧。熱比亞如何評價定位?是否可比賓拉登?在此先不論,就讓我們認真一下,來想想,真的要放賓拉登紀錄片,有片可放嗎?

賓拉登行蹤成謎,即使是蓋達主動釋出的片段也多市公開宣言的錄音或錄影,要拍他的紀錄片自然有技術上的不可行。但是退而求其次,以國際公認的恐怖份子入列的紀錄片倒是有的。

這部片就是《剖析仇恨:希望的對話》(The Anatomy of Hate; A Dialogue to Hope)。這部片實地訪問了世界上幾個衝突最嚴重,暴力最氾濫的各方勢力,紀錄了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以色列屯民,穆斯林激進份子,駐伊美軍,甚至包括了 "戰鬥人員"(即恐怖份子的中性稱呼)的第一手自白。

或許議員大人的建議只是諷刺,但是如果有人當真,真的引進這部 "恐怖份子的紀錄片",不知道對也是受到仇恨所撕裂的台灣人民能不能產生一點啟發呢?

2009年9月17日 星期四

焚書伊始,焚人以終

謹在此對台中縣豐原市立圖書館致上最誠摯的譴責與不齒。

2009年9月14日 星期一

八九億可以換幾條人命?

"扁案宣判後,辜寬敏昨天首次公開發表看法,他認為,陳水扁又不是殺了人,只不過拿了八、九億元就被判這麼重的刑期,真是太誇張了。"

當然上面這個新聞最有趣的是,阿扁官司還在上訴中,他是不是真的拿了八九億還有得辯,倒是辜老先幫阿扁承認了?這是暗貶阿扁呢?還是爭取投降輸一半呢?

至於說拿八九億跟殺了人怎麼比,當然,裡想上來說總是講人命無價,不能用金錢衡量。不過事實上,從白曉燕事件後我就知道了:人命不但有價,還有價差。所以,我們還是大略估計一下八九億值幾條人命吧。

以這幾年的案例來看,一些名人開車撞死人幾乎都是幾百萬就能搞定。多則八百萬,少則三百萬。意外死亡看自己有沒有買保險,而空難死亡航空公司大概是賠一千萬上下。照這種數字判斷,我們大概可以說台灣一條人命通常值不到一千萬,因此,八九億也夠將近一百條人命了!

一百條人命換無期徒刑,這樣算不算過重,就請大家自己決定了。

[剪報] 蘋論:封建與現代雜交的判決書

蘋論:封建與現代雜交的判決書

2009 年 9 月14 日蘋果日報。

不知從何時開始,檢察官和法官在起訴書和判決書裡,都喜歡引用古文教訓被告,像是此前林怡君檢察官在陳水扁的起訴書中,引宋太宗《戒石銘》的「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上周五法官在扁珍判決書裡,也引《尚書》的「作之君,作之師。」《大學》裡的「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又引《論語》的「風行草偃,上行下效。」真是酸腐到不行。

檢察官和法官為什麼流行引古經、據古典來訓話?可能因為媒體會大量報導,讓檢、法予人有學貫中西,道貫古今的虛榮吧;也能讓他們「自我感覺極為良好」。問題是:有這個必要嗎?胡亂引用古文,不但牽強附會,誤導思考,擾亂法律的推論,還隱喻失義,時空混淆,患有時代錯誤症。
「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已經很沒現代性;蔡守訓引的古文更是「高山滾鼓──不通、不通、不通」。《尚書》的「作之君,作之師」就極為封建。民主總統又不是皇帝,憑什麼做人民親長?憑什麼做全民老師?那是家父長制的封建思想。
法官引《大學》裡的「一家仁……」更是昏瞶糊塗,不知今夕何夕。那是人治時代的儒家對君王的要求,君王仁愛,全國都仁愛;君王貪戾,全國作亂。
在民主法制的國家,總統個人操守怎可能造成全國的「風行草偃」?歐美日哪個民主國家的總統有這本事?請法官舉個例子出來。
民主國家的總統並不被賦有道德教化的責任,政教分離後行政領導人就失去了道德教化權。司法也沒有,只能就法論法。法官即使教訓犯人,也口頭上以當時的社會道德的普遍性加以訓斥,判決書裡則全是事實描述、證據呈現和法條引用,沒有道德教條的空間。

把現代法律邏輯和古代儒家思想雜交,驢唇不對馬嘴,反而稀釋法律的嚴謹性,失去法律權威性,給人破綻來反駁判決書。法官一隻腿已經跨進現代民主社會,另一隻腿還醬在古代儒家的醬缸裡,才會寫出不倫不類的判決書。

2009年9月1日 星期二

SourceWatch.org

中外皆然,各種社會運動團體的背景可能都不是表面上看起來那麼單純。當我們看到某些社運團體,特別是小型的,地方性的團體對公共事務做出各種倡議的時候,會不會想到他們背後其實可能是大型財團,政黨,宗教或其他利益團體所把持呢?

www.sourcewatch.org 是一個以 wiki 形式綜整美國的各種背景不單純的人民團體的真像的資料庫。

很希望台灣也能有類似的東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