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6日 星期三

中華民國不是流亡政府,是屁股國家(無誤)

所謂流亡政府 (government in exile) 的要件之一就是 "流亡政府對其所在地並無統治權"。例如高登巴姆王朝於自由行星同盟設立的流亡政府,其對自由行星同盟並無統治權(<--這什麼梗?);達賴在印度成立西藏流亡政府,對印度並無統治權;法輪功在美國也搞了個中國流亡政府,不管你是否認同其法統,它對美國並無統治權也是無從爭論的。

相對的, "中華民國在台澎金馬及諸離外島" 的狀況,正符合了屁股國家 (rump state) 的定義:保有過去領土的一小部分,或至少有效統治了一小塊領土。

因此,說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暫不論政治立場的考量,就名詞定義來說是沒有道理的。

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剪報] 沒經濟自由化 就沒FTA (杜震華)

雖然我認為雙英辯確實讓我多瞭解了一些國,民兩黨對 ECFA 的看法的異同之處,但是始終也還有一種說不出的怪怪感。

直到看了杜震華這篇文章才讓我豁然開朗。(解決方法那一段不論...... MIT, 史丹佛來台設分校台灣就有國際競爭力?)國民黨說要先走進中國才能走向世界,民進黨說要先走向世界然後走向中國才安全。好像大家都說要走向世界啊?問題是,台灣準備好走向世界了嗎?走向世界不只是把貨物賣到世界,更是向世界開放市場!眼下講到 ECFA 就已經這麼多傳產,農業唉唉叫了,真的要向世界開放市場(不管是在走進中國之前還之後),衝擊只會更大,享受保護主義慣了的台灣產業受得了嗎?而在這種保護主義的心態之下,不管簽不簽 ECFA, 不管鎖不鎖進中國,台灣恐怕都無法走向世界。

以下合理引用2010年05月24日蘋果日報

沒經濟自由化 就沒FTA (杜震華)

目前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ECFA)的諮商正如火如荼地展開,為了不被「鎖進」中國經濟,有識之士要求政府必須在ECFA的架構協議之後盡速展開和其他國家的自由貿易諮商,以分散台灣的經濟風險。只是,台灣真的準備好和其他國家簽署自貿協定了嗎?

自由貿易協定不是「友好協定」,它要求簽署國將貨物和服務貿易相互自由化,對廠商「去蕪存菁」讓資源使用更有效率,社會福利達到最高。因此,簽署國消費者和部分產業會獲利,部分產業則必須讓出市場!雖然全球都狂熱地尋求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但廠商卻必須接受市場開放的嚴厲挑戰!
這種挑戰是全面性的,從絕大多數被貿易的商品,到各式各樣的服務市場;先進國家除了商品貿易的自由化達到九成以上,服務市場也都在WTO的基礎上更大幅度地開放。許多國家藉自由貿易協定「在國內外」和國際競爭者無障礙地公平競爭,將生產力提升到國際水準,讓人均國民生產攀升到先進國家的水平!
讓出市場公平競爭

但是在我國,大眾對自由貿易協定的認知卻很畸形。由於北京願意在ECFA的諮商對台灣「讓利」,台灣許多民眾認為和其他國家簽署之後,台灣的出口也可以大幅提升、服務業進佔對方市場,政經關係大幅提升,一切都「豁然開朗」!沒有多少人了解必須同時對對方開放市場,讓他國產品也免關稅進入國內市場;國內服務市場也要開放,讓大家公平競爭。豈止是一般民眾,不少部會高層也都懷有此心,一談到對外「開放市場」,可是「門都沒有」!
更諷刺的是,在後ECFA 時代,如果要和經常被提出的美國、日本、新加坡、紐澳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話,它們不僅不會對台灣「讓利」,還會馬上要求我們「讓出市場」,讓大家公平競爭:包括美國有興趣的玉米、牛肉、內臟等農產品,日本有興趣的汽車、家電產品,新加坡和紐澳有興趣的教育、牛羊乳品等等。
它們相對都是開放的國家,早就習慣於國際競爭,我國卻可能「吃這也癢,吃那也癢」,到時候諮商人員汗流浹背,國內各部門政府機構和市場競爭者卻都堅持不開放,請問這種「自由」貿易協定如何簽得出來?台灣未來又如何自由化?執政者有魄力即使「失去選票」,也要做「對的事」嗎?
觀察兩岸經濟合作協議諮商的過程,不少駐台外國機構相當懷疑,台灣的這種封閉心態,未來如何和他國諮商自由貿易?馬總統和吳院長應該親自督導教育部,讓美國最傑出的麻省理工或史丹佛大學在台灣(合作)設立一所分校,紐西蘭或澳洲的牛羊和乳品出口到台灣,在台灣的雙方合資廠商加工後出口到東亞,藉以打通任督二脈、鬆綁台灣法規,才可能簽成下一個自由貿易協定。
目前國際間先進國家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都屬於「高品質」的協定,也就是自由化的內涵極高,不像具有兩岸特色的「這個不開,那個不讓」協定。
馬政府如果無法提早自由化,不待中國使力杯葛,內部的抗拒自然就會讓下一個協定簽不成──經濟被「鎖進」中國可能性極高,政府可得好好準備接受在野黨的無情砲火!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發所經濟組副教授、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

2010年5月19日 星期三

The Sky of Gene: 南港202兵工廠搬遷爭議之我見

大學同學 Gene 針對南港 202 廠/國家生技園區之爭譯寫了一篇文章很值得一看:The Sky of Gene: 南港202兵工廠搬遷爭議之我見

在環保的角度來看我是支持 Gene 的意見的,簡單的說就是 1. 預計開發的部分原本是製作火砲彈藥的兵工廠,人工草皮,人工滯洪池,這都是已經開發的土地而非原始自然環境。2. 生技園區是研究單位而非生產單位,汙染排放量並非工業園區等級,甚至可能比原本的兵工廠更少。3. 張曉風等人主張的將 202 廠改為公園其實也是一種開發,和兵工廠的閒人免進相比,公園的環境衝擊更大,並不具環保層次上的高度。

然而,就這個國家生技園區在科研與產業的重要性方面,我還是有很大的疑惑。首先,這個生技園區既然是由中研院主導,卻又不是中研院的分院/分部,其在產官學方面的定位到底是什麼?叫園區是有產學合作嗎?有的話,園區使用與管理的主導權如何分配?能保證中研院能秉持專業管理,同時將園區旁的,具高度生態敏感性的土地之保護置於決策的高優先位置嗎?其次,台灣已經有了一個國衛院竹南院區,其土地與設施的使用率還不是很高(這是有點......保守的講法啦),現在中研院在自己院區旁邊弄一個生技園區,是真的有國家科學與產業層面上的需要,還是政府部門間的資源鬥爭的展現?

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剪報] 國家錯殺 誰來償命

死刑存廢與否的爭議我一直不敢選邊站,因為我覺得這個問題真的複雜到讓我難以抉擇,而且兩方主張都各有有道理以及沒道理的部分。

然而江國慶案爆出來的內容實在讓人傻眼。誠然任何刑罰皆有可能錯判,死刑亦不例外,而這個 "錯判的可能" 以及 "嚇阻犯罪,符合社會對正義的要求" 之間的輕重權衡我一直認為是應該好好探討的問題。但是在江國慶案裡面,這已經不是是否錯殺的問題:不管實際凶手是不是他,他的處死都不是來自於辦案人員依法調查掌握的足夠證據,而是純然的無中生有,羅織構陷。現在國防部還在嘴硬說未必就是 "錯殺"。但即使實際上江國慶就是凶手,辦案人員也只等於是猜對的。猜你是兇手就可以判你死刑,這實在是令人毛骨悚然到極點。

以下合理引用:2010-05-14 中國時報【林峰正】
國家錯殺 誰來償命

「國防部就民國八十五年空軍作戰司令部所生甲女童姦殺命案,違背法令規定,將全案交由空軍總部政四處反情報隊處理,對被告江國慶實施違法偵查及訊問,並進而肇致非法取供情事;所屬偵審機關復未就自白任意性詳加調查,並於發見疑有其他犯罪嫌疑人時,以調查未盡之報告,漠視其相關不利證據,迅即將江國慶執行死刑」,以上為監察院糾正國防部草率辦案的報告內容。

 江國慶案發生在距今十四年前,當軍方鎖定役男江國慶涉嫌姦殺女童採取偵查手段未久,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即四處奔走主張江國慶是冤枉的,民間司改會亦介入協助,積極向監察院陳情,然國防部仍在速審速決的辦案壓力下,在案發一年多以後便判決江國慶死刑確定執行槍決。[中略]

 有人說,這是軍法審判所犯下的錯誤,而且這是過去的錯誤,現在已經沒有這樣的事情。事實剛好相反。此話怎說,監委調查此案時發現姦殺女童案的犯案情節疑與同一時期發生的竹竿性侵女童案相仿,極可能是同一被告所為,竹竿性侵女童案的嫌疑犯也具狀要求調查,但卻未受到承審法官重視,該嫌疑犯多年後被判決無罪確定,才扯出承辦檢察官在案發初時草率蒐證,致事後追查無著,石沉大海。

 你說,這樣還能講草率、荒唐、違法辦案只有軍事審判才有嗎?竹竿性侵女童案的承辦檢察官不也類同嗎?承審的法官對於可能的線索也未能及時處置,以致釀成不可彌補的錯誤。相關的錯誤,至少已造成江國慶被槍決喪命,竹竿性侵女童案的被告歷經十三年纏訟始獲判無罪的悲劇,當然還有死難瞑目的被害人。

 專門從事死刑犯救援的美國人權組織說,迄今為止,已有一三九名死刑犯被證明是冤枉而遭釋放,這個人數隨著刑事鑑識科技日趨發達不斷增加中,因此冤錯假案當然不會是過去的事。相反的,是現在進行式。司法制度相較之下比台灣精緻的美國尚且如此,台灣一定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結論其實很清楚,江國慶案所呈現出因偵審人員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誤判,涵蓋了過去及現在、軍法及司法。我們除了應該關心惡劣辦案手段所造成不可饒恕的罪行,嚴懲違法失職人員,極力去彌補肇致的損害以外,更應該致力於制度面的改善。例如刑求的防止,全力保障被告接受律師協助的權利,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監督淘汰。

[中略]

 近來,執行死刑的議題甚囂塵上,社會上多數人認為若已判決確定,就應「依法行政」沒有不執行的空間,且以命償命天經地義更無討價還價的餘地。於今視之,江國慶案當初也是判決確定,但事後竟遭監察院發現有那樣明白的瑕疵,請問當時的槍決不是依法行政嗎?但現在早已無從挽回,再多的國家賠償可以換回江支安先生的愛子嗎?此外,以命償命的思考若是不可挑戰,有人殺另一人一定要以命補償,請問,國家錯殺判決確定的死刑犯要由誰來償命?是犯錯的辦案人員、檢察官、法官嗎?(作者為律師,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

[剪報] 聯合:台灣人討好金髮碧眼 一見外勞變臉

以下合理引用聯合報 2010.05.13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5594578.shtml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蔡永彬/台北報導】

2010.05.13 05:11 am

台灣雇主逼印尼穆斯林女工吃豬肉,國際輿論譁然,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所長王增勇認為,這暴露的是台灣移工政策的缺失,以制度剝奪外勞反抗的權利,才會讓虐待外勞案件層出不窮。

「這都是政策造成!」王增勇表示,台灣移工制度禁止外勞自由轉換雇主,使得外勞失去和雇主談判的籌碼,常落得被雇主予取予求;他訪談時遇過不少「無證外勞」(逃跑的外勞),能拿到的酬勞、福利反而比合法外勞多得多。

王增勇也指出,台灣的「多元社會觀」很兩極,對白人往往很友善甚至討好,對包括其他亞洲人在內的有色人種,則常鄙薄,「這都是複製種族壓迫的邏輯」。台灣人到歐美,常認為遭歧視,卻也把歐美的邏輯內化,用同樣眼光去壓迫自認比台灣低下的其他國,「好證明我們較優秀」。

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陳毓文指出,在第一線的教育現場,常常會發生傷人的「身分玩笑」,例如要新台灣之子「滾回XX去」、「女(被叫)菲傭、男泰勞」。但詭異的是,如果新住民是金髮碧眼的歐、美人士,家長還會說「他中文有腔,好可愛喔!」

陳毓文表示,新台灣之子對父母的歧視,常常從其他家人的歧視「有樣學樣」得來。她建議多元文化認同應該從「族群優勢者」著手推廣,如果考試加分、社會福利的判定標準單單以「種族」判定,粗糙的關心會變成傷害,未來可能造成繼原住民後的第二個族群問題。

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

[剪報] 蘋果:中國大陸關稅到底有多高(杜震華)

以下合理引用 2010 年 05 月 08 日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96544/IssueID/20100508
在「雙英辯論」中,蔡英文主席曾經詰問馬總統,政府口口聲聲台灣面對了中國9%的關稅率,事實上依照世貿組織統計,中國整體實際的關稅率只有1.95%,顯示政府是在「恐嚇」人民,誇大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效益來獲取支持。馬總統簡單地以石化、機械、汽車零組件等產業面對了5~15%的關稅率回應,並未對蔡主席所說的這項數據做出回應,這在許多細心的觀眾心中留下了不小的問號。

審慎回應關稅問題

台灣面對中國的關稅率到底是9%或2%,其實真的「差很大」,會影響到簽署ECFA的急迫性。如此重大的背景資訊真相如何,政府應該審慎回應,不宜隨著辯論結束就不以理會,任由反對人士到處渲染。其實,民眾對政府的疑慮和不信任,經常就是在這些藏著魔鬼的細節中一點一滴地累積!
事實上,依照世貿組織網站公布的資料,中國大陸在2008年的簡單平均關稅率的確是9.6%;前一年的貿易加權平均關稅率是4.5%。兩者的差異在於:簡單平均是直接將所有海關產品的關稅率平均而來;貿易加權則是以每一種海關產品進口值的比重作為權數,將關稅率加權平均而得。一般而言,關稅率低的產品進口比重較高,所以加權平均後的平均關稅率會低於簡單平均關稅率。以大陸而言,變成只有簡單平均的一半左右。
對ECFA質疑的人士常常提出另一種平均關稅率,他們直接將大陸海關實際收到的關稅收入(扣除出口退稅)除以總進口金額,認為廠商實際負擔的應該是這個關稅率。其實,這個概念不適用於台灣的出口,因為中國已經和許多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許多國家對大陸的出口已經適用「零關稅」或「減讓的關稅」,加上許多被課徵高關稅的產品進不去中國,造成進口少(或無)而關稅收入亦少的現象,這些原因造成這種「實質平均關稅率」不宜當成台灣整體面對的大陸關稅率!

出口退稅條件不同

若以2007年台灣對大陸的出口742億美元(陸委會估計)為基礎,財政部估計台灣對大陸出口交付的關稅額1047億元(32.22億美元)來計算,則該年台灣廠商對大陸交付的整體實際關稅率為4.3%,接近於世貿組織統計的中國貿易加權平均關稅率4.5%。然而,必然有部分台灣產品因為大陸的高關稅而被擋在門外,無法出口來繳納關稅,因此台灣面對的大陸關稅阻礙可以說是在4.3%和9.6%之間。許多行業的毛利潤率只有區區幾個百分點,多交4%或9%的關稅率之後還有競爭力似乎不太可能!
質疑者喜歡提出一種論點,說大陸實際上有「出口退稅」,所以台商實際交付的只有幾百億元關稅。這種說法很奇怪,因拿到出口退稅的是已在大陸投資的台商,和目前在台灣生產再對大陸出口的廠商是兩回事;除非它們完全重疊,否則不同的廠商如何「抵銷」?就算完全重疊,台灣廠面對的高關稅,不會因為大陸廠有退稅就對台灣的設廠沒有影響,台商早晚會撤除在台灣的投資後轉往別處!
台灣到底面對大陸多高的關稅,必須要清清楚楚;台灣的確面對高關稅貿易障礙,ECFA當然無法逃避!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發所經濟組副教授、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