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5日 星期五

候選人性取向能不能/該不該討論

其實我沒有看施明德的質疑原文細節是怎樣。反正這篇只是借題發揮來討論候選人性取向該不該問的話題。

先舉幾個例子:其一,因為身心健康狀況而受歧視,工作權受剝奪是不對的,但之前胡志強參選中市長,他的健康問題就被拿出來質疑。雖然公佈其病例這件事受到了很大抨擊,但是基本上少有人反對 "候選人的健康攸關選民權益,是選民可以質問的問題"。

其二,美國說宗教信仰自由,候選人的信仰成為質疑目標時,經常以這是個人信仰自由來避談。但是甘迺迪總統當年參選,因為他是天主教徒(美國人大多是新教徒,且此前未有過天主教徒總統)而受到質疑的時候,他不但不迴避,反而以一段正面面對的演說闡釋自己的信仰如何不會影響自己對政教分離制度的堅定態度。最後,他當然是選上了。

回到候選人的性取向問題,我覺如果性取向跟該候選人當選以後的施政有關聯,則質疑之就是合理的(老施這次用有沒有結婚來跟性取向做連結,又不性取向與性別政策做連結,當然是等而下之的示範。不過我這裡只是借題發揮來談性取向能不能問)。"是不是隱私" 這一點在公共議題的面前必須有一定退讓。

而從這點來看,佔據主流價值觀的已婚直男候選人才更應該面對 "對單身,非典型性取向族群的政策需求,你們是否缺乏了解考慮" 這個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