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剪報] 藍領白領不同 調查豈能不分!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x112010121000123,00.html

這標題乍看很不政治正確,好像在說這種調查分藍領白領有道理?

不過實際內文的意思是,豈可以只調查白領就當成全體的結果發表?

以下合理引用中國時報刊登內容:

觀念平台-藍領白領不同 調查豈能不分!

* 2010-12-10
* 中國時報
* 【夏曉鵑】

 日前行政院研考會發佈二○一○年「外籍人士國際生活環境滿意度調查」結果,得意地宣稱「外籍人士中約有七成四(七四.四%)的受訪者對臺灣生活、工作、文化包容與接納及國際化環境的建立等各方面表示滿意,與二○○九年的調查結果(七五.一%)相較,並無顯著性差異。」

[......]

 仍記得二○○五年仲夏,高雄捷運工程的泰勞抗暴事件,以及因此而引發的政治風暴嗎?任何略知台灣的外籍勞工處境的人,看完了研考會的調查報告,必會產生困惑;在台灣的外籍勞工怎有可能對台灣的工作環境、文化包容度,有如此高的滿意度呢?

 原來,研考會的調查,非常巧妙地只針對在臺居留的「白領」外籍人士調查,並且註明「不含由產業需要所引進之外籍勞工、外籍監護工與外籍配偶」。為何如此呢?可能原因有二。第一,研考會的調查準確地指出政府的態度與施政方針;只有「白領」的外籍人士才是政府所欲關切的,而「藍領」的外籍人士,包括所謂的外籍勞工、外籍配偶,根本不在政府的服務視線中,顯現充滿階級歧視的意識形態。第二,政府清楚瞭解「藍領」外籍人在台灣面臨層層剝削、歧視,但為了形象包裝,刻意將外籍勞工和外籍配偶排除,以使調查結果呈現出外籍人士對台灣生活非常滿意的瑰麗結果。[......]

 台灣在一九九二年通過《就業服務法》之後,就明白地依階級將外籍人士二分,從事漁工、看護工、家庭幫傭、工地工程與製造業的藍領外籍人士,即所謂的「外勞」,與白領外籍人士,受到不平等的法律規範。藍領外籍人士不得自由轉換僱主、有嚴格的工作年限,且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的規定,使「外勞」永遠不可能成為公民。唯一能使藍領外籍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或公民身份的條件,是與公民結婚,再以「外籍配偶」身份申請來台。然而,即使成為台灣人的配偶,他們仍必須面對各種查察、複雜而嚴苛的程序,辛苦地過五關、斬六將後,才能取得身份。此外,外籍配偶和外籍勞工同樣受到台灣普遍性的歧視,被汙名為社會問題的製造者。

[......]

 (作者為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教授兼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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