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4日 星期日

英國是一個文明國家,國民都很紳士所以...

英國駐台灣代表麥瑞禮:"英國早已是進步發展的國家,政治民主,沒有人權問題,不須藉奧運證明任何事情。"

...所以英國人嘴賤起來也很犀利啊啊啊啊啊啊啊 XD

2008年8月11日 星期一

公務單位收禮

引用蘋果新聞
"馬政府強調廉能,行政院八月起實施「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但農委會中秋節送各部會水果籃,因價值超過「廉政規範」五百元上限引發爭議。法務部長王清峰昨表示,水果籃標價六百九十元,根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送禮不得超過五百元,「部會首長自行認購比較妥適。」
對於農委會送水果籃可能違反劉內閣廉政規定,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認為,應把此行為視為行銷台灣水果的一部分,不應視為餽贈;她不明白為何王清峰要矯情地視為 餽贈,大張旗鼓譴責。民進黨團書記長張花冠嘲諷說,法務部長大概不食人間煙火,物價上漲,五百元的標準是否符合社會現況?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認為, 水果籃一事就像上次的送花事件,雖然民眾支持政府實行廉能政策,「但太矯枉過正也不好,法務部與人事行政局應再通盤檢討」。同黨立委吳清池也認為政府矯枉 過正,水果禮盒雖然市售七百元,但在產地可能只賣一百五十元,「法務部的規定不合情理,難怪農民會生氣。」 "

其實從廉政的角度來看,這種單位對單位的餽贈顯然是假議題。會這樣送的都是不怕見光的,而真正龐大利益輸送又哪裡是這樣而已?這類問題的決策權衡的重心當然不是廉政而是政府的臉面。

問題是這個臉面考量還真難搞。

不收/嚴格設限,說是為了展現清廉,但是人家批評不近人情事小,批評你各行各業已經夠不景氣了還不收花,不收水果,這是反消費,是要花農果農去死嗎?說到底,真正要搞清楚的是,政府要展現出的姿態是清廉節儉,還是鼓勵消費?

至於說部會首長自行認購,就算首長願意,對方也未必肯收這錢。若要兩全其美,我倒覺得可以可以要求送禮者把禮品以收禮者的名義轉送相關公益慈善團體,既收貨暢其流之效,更讓送禮收禮雙方臉上有光,甚至還可以吹壘一番,不亦妙哉。

2008年8月8日 星期五

假。假考部隊

根據朱老大的這一篇文以及這另一篇文,假考部隊整個新聞還真是假得可以了。

帥啊老皮。啊,不對,應該是

帥啊朱老大。

不過,單就 "積極地阻礙某特定校系招收學生" 這種行為來說,我倒覺得也未必就是極端的實力主義。畢竟選填志願事實上是一件資訊不對稱的事。很多校系的真相你真的去唸以前實在很難知道。我大學唸的蛙大生蚵基本上可以算是個有頭有臉的好系,但是說實話,系上很多事情要是當初知道,我去唸的意願恐怕會受到很大影響。(當然就結果來說,因為認識了很多很棒的同學,所以我並不後悔就是了。)

而假考部隊就算是真的(其實九成九是假新聞),就算其手段真的有效(其實顯然有反效果),真正應該受到質疑的其實是其選定攻擊校系的方式。低錄取分數或是評鑑結果差勁的校系,其實大家都知道不要去讀。至於決定要去讀的,那就真的是個人選擇了,別人實在插不上手。有問題的應該是那些你以為它不錯,結果其實很鳥的校系。也就是說,攻擊的前提應該是攻擊者要能掌握到一些一般大眾不會知曉或沒有注意到的事實。

至於在手段上,與其用假考提升該校系的錄取分數,反而接間幫助其次年的招生,倒不如直接公佈那些不能說的秘密來的直接了當。

國務費機密爭議

其實這件事給我們役畢的升斗小民真正的教訓是:再次證明莒光日愈是強力宣導的事情愈是假的。怎麼說 "再次" 呢?因為國務費案本身就證明了不管在藍綠哪一方的眼中,"公款法用" 都是個屁。爭論的焦點完全放在這前是不是有中飽私囊,卻沒有人在意使用的程序合不合法規。莒光日短劇裡面不是都說就算公款公用,只要程序名目不合還是要抓去關的嗎?果然這只是用來嚇小卒而已。

我那年代莒光日還有一個宣導的重點就是機密相關法規的認識。法規宣導了半天,告訴我們我中華民國政府的機密核定,密等變更等等是多麼於依法而行,結果搞到國務費一看,機密核定相關事宜終究還是一個政治問題而不是法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