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2日 星期五

陳菊:以前比較好(設計對白)

以下合理引用 NOWnesw 五月二十二日新聞:
對於有人質疑,蘇慶黎左統身份,陳菊立刻替蘇慶黎緩頰,「[......]我們是在一個威權的時代共同一路走來,互相扶持,互相抗拒當時加諸在我們身上的很多壓迫,那個時候台灣的黨外民主運動是對抗整個獨裁者對我們的統治,沒有那麼清楚分誰是什麼派,大家都是受壓迫的人。」

那麼,現在這個時候呢?陳菊言下之意是否承認,現在台灣所謂的民主,重點已經不再是反抗統治者的壓迫?現在的民主,要搞清楚誰是甚麼派系先?現在的民主,只為一部分人服務?蘇慶黎這個名字的再次被提起,結結實實地提醒著大家,當年的黨外運動不是只有台獨一種聲音。

2009年5月18日 星期一

您好大的官威啊,葉大人

我實在也不想整天貼讓人倒胃口的葉金川的新聞。但是看起來他似乎有成為馬政府中的杜老爺的傾向,讓人不想注意到也不行。

我前一篇貼文談到,去日內瓦嗆葉金川的學生根本是作賊喊抓賊。但是,我雖然不贊成那些嗆葉留學生,我對葉金川遇到此事以後的反應也是極為不齒的。我指的並不是他動氣落淚這件事,而是他放話 "不排除提告"。

合理引用自由時報五月十九日新聞:"葉金川最新表示,將保留對兩名女子的法律追訴權,不排除對她們的行為提出告訴。"
中時電子報五月十九日新聞:"葉金川並表示,抗議的人像是闖入到他的家裡罵人、攻擊他 [......] 他不能夠再繼續容忍下去。因此考慮對闖入的兩名示威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您好大的官威啊,葉大人


你去開個會,日內瓦就變你家了嗎?YY 也不是這樣的吧?提告,提甚麼告?公然侮辱還是妨害名譽?身為政治人物,相關言行施政是不是賣台,是不是有辱國格,這些都是可受公評的公共議題,且每個人根據個人不同的價值判對而各有不同見解,並非可客觀量測的事實。你若覺得他人的言論對你不公平,你也可以以言論駁斥,以言論捍衛自己。身為政府官員,與平民百姓已經是權力的不對等,你還要一碰到反對你的人就提告,以此邏輯類推,同樣時間在台灣發生了嗆馬遊行,馬英九大總統難道要對參與遊行的八萬人(引用台北市警察所判斷的數據)通通都告下去嗎?

從上次出言恫嚇批評日本防疫措施的媒體開始,葉金川給我的感覺就是權力的傲慢。其實這種事情在台灣政壇也不稀奇啦。稀奇的是,葉金川到底以為自己是誰啊?你他媽的以為總統是你在當嗎??

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

西班牙: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設計對白)

以下合理引用自由時報五月十八日新聞:

〔中央社〕衛生署長葉金川今天在一場晚宴中感謝友邦支持台灣成為世界衛生大會(WHA)觀察員,散席之際卻遭到10多名台灣旅歐留學生和僑民鬧場,驚動警察。

[.....]

大約有10多名自稱留歐台灣學生的人士分別在飯店門口和大廳伺機而動,一見葉金川開始送客,立即在飯店大門高舉抗議海報,高喊「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 國」、「葉金川不要害台灣」等口號,其中有人出示台灣護照封面,有人出示某西班牙學校的學生證,要求葉金川回答台灣是以何種名義參加WHA。

葉金川在我心中的形象經過上次日本 H1N1 防疫漏洞事件以後已經 down 到最低點。但是就事論事,這些去嗆葉的學生真的讓我對台灣留學生的邏輯能力感到非常,非常擔心。

不管是留學西班牙,還是其他任何梵諦岡以外的歐洲國家,歐洲留學生拿到的簽證都必然是由一個 "不承認中華民國也不承認台灣國為一主權獨立國家" 的歐洲國家所發出的。留歐學生們顯然並不認為持用這種由不承認中華民國/台灣的國家所發出的簽證有矮化國格之嫌,或者,並不認為這是很要緊的事。那麼,為什麼葉金川應同樣不承認中華民國/台灣的 WHO 之邀出席 WHA, 就是孰不可忍的矮化國格呢?

辜寬敏:當今司法是國民黨的走狗。這是不對的。司法應該是我的走狗才對(設計對白)

以下合理引用 NOWnews 五月十八日新聞:

辜寬敏批評馬英九用司法對付台灣人、侮辱阿扁,他也質疑馬英九能否執政到2012年,「所以就等台灣人把政權拿回來那一天,我跟大家說一定要把馬英九的手用手銬銬起來!」

也就是說,你馬英九政府濫用司法對付政敵,所以哪一天我掌權了我也要濫用司法來對付你馬英九。這種赤裸裸地展露對權力的飢渴的態度,不管是威權時代的國民黨政權或是把國民黨政權的一切都學起來了的民進黨政權都不敢如此地絲毫不加掩飾。這也再次證明了,不管藍綠政客嘴上 "公平" "正義" 說得多好聽,他們心裡想的終究只是如何讓權力為自己服務。

在單一選區兩票制造成兩黨政治逐漸成型的今天,台灣人民今晚的選擇難道就只有咖哩口味的大便與大便口味的咖哩嗎?我可以選擇砸店不吃嗎?

2009年5月10日 星期日

葉金川你甚麼玩意?

這次直接引用衛生署網站 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25&level_no=1&doc_no=71391

葉金川指揮官已指示查明事實原委,並特別強調:若有個人、團體或媒體於未能明瞭事件全貌之情形下,逕自公開發表指責外國政府之言論,導致破壞國際防疫合作之情事,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真是狗屁倒灶。葉金川你是甚麼貨色,敢對人民的言論自由指手畫腳?不要說在民主國家,就算是在極權國家,和諧言論這檔子事也輪不到你區區一個衛生署長來插手!

回想前一陣子的 "范蘭欽" 事件,即便當事人如何千夫所指,萬民皆曰可殺,實際上他受的懲罰也只屬於行政責任與政治責任。言論自由乃是民主國家立國基礎,少數能夠限制人民言論的法條也必須極為謹慎的使用,盡量縮小而非擴大解釋。規範政府官員重於規範平民,限制揭人隱私而非限制討論公共議題,處罰惡意造謠而非處罰錯誤認知,這些都是非常基本的原則。更何況即使再怎麼恣意擴張對法條的解釋,日本政府的防疫作為都屬於可受公評的公眾議題,任何一個國家只要還稍微保有一點點點點民主精神都不應該限制人民對其發表意見。

更不用說,國際防疫滋事體大,日本為了自身利益,不可能僅僅因為台灣的個人/團體發言就刻意賭氣拒絕合作。會有這麼不入流想法的大概也就葉金川你一個人而已,不要以為大日本國跟你一樣賤格!

對照後來葉金川自己輕率誤報 H1N1 確定病例,後來反而還埋怨媒體 "誤解",把造成社會驚恐不安的責任完全推得乾乾淨淨,其義正詞嚴,毫不心虛,這種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無恥嘴臉令我也只能嘆為觀止啊。

2009年5月8日 星期五

圖表一定要搞成這樣嗎?

雖然很多人說聯合報也是藍媒,不過我總覺得它跟政治立場鮮明的中時/自由這類相比算是比較中道的。當然,它實際上確實是偏藍,或許有些人正是對這種偏藍卻又刻意作出中道姿態不滿吧?

但是,今天看到的這張圖表也實在太誇張了。藍媒就藍媒,有立場也不是不行,可是可以拜託拜託作到基本的不要太過腦殘嗎?

來看看這兩張圖(聯合的網路新聞有時效性。以下為了討論可供公評之議題,合理使用原載於 http://mag.udn.com/mag/news/storypage.jsp?f_ART_ID=193256 之新聞圖表):


這兩張表給我們什麼第一印象呢?阿扁上任一年,聲望跌到谷底,阿九上任一年(咦,結果是九個月--這個問題先不討論),聲望在中間震盪。可是,仔細一看數字就會發現不對勁了。這兩張圖表的 Y 軸(縱軸,滿意度)數值根本不同。阿扁的是從 40% 起跳,最高 85%, 阿九的卻是從 25% 起跳,最高 45%. 至於滿意度本身,阿扁的起始值是百分之八十幾,掉到 "躺平" 也還有百分之四十幾,阿九一開始就只有百分之四十幾,最低點則是百分之三十。

最正確的作圖方法當然是兩張圖的 Y 軸範圍要相同,而且既然 Y軸是百分率,0% 到 100% 都最好要包含進去。

報社不這麼作的原因當然有很多。阿九的第一年滿意度幾乎自始至終都被阿扁踩在腳下當然是最大的原因。但是,不管你是因為立場而不希望阿九的圖這麼不好看,或者是純就版面考量不希望兩張圖個自有一大部分都是沒有用到的空白(另外,為什麼兩張圖不能合併?等一下再說),要合理的炮製這兩張圖表的方法還有很多,都遠比隨便亂取兩組 Y 值來得好。

方法一:把兩人各自滿月時的滿意度轉換為百分之百,之後的滿意度變化全部是相對於起始值。這樣炮製的圖表其實對阿九很有利,因為阿扁的半年滿意度慘烈地腰斬(剩下 50%)的同時,阿九卻還有一開始的八成。人家也不能說你的統計方法/圖表呈現方式不對,而且兩張圖表完全可以互相對照比較。完美。

方法二:Y 軸的範圍就算不完全相同,每一個刻度線之間代表的數量至少應該要一樣。阿扁的圖從 40% 到 85% 跨越了 45%, 那麼阿九的圖就應該也是跨越 45% 的範圍,從 0% 到 45%. 這樣的圖其實很奸,你就想像把上面那張阿九的圖表壓扁成一半,然後下面再加上同樣面積的空白。這樣阿九的滿意度看起來會比上面那張圖還更令人欣慰啊啊啊。

好吧,我錯了,聯合真的不是藍媒,以上兩個正確而且又對阿九有利的製圖方是他們都不使用,足證作這組圖的人並不是偏頗,單純的只是無能而已 =.=

除了 Y 軸這個最大的問題以外,這兩張圖的 X 軸(橫軸,這兩張圖上代表時間)也有毛病。最大的問題是各個刻度點不是線性,也不是指數或具其他任何數學意義。阿扁的橫軸上五個事件是滿月,八掌溪,半年,核四復工,周年,這幾個事件在圖表上剛剛好彼此間隔二點七五個月,但是事實上顯然不是這樣。阿九的 X 軸更好笑,從滿月開始,一跳一個月到兩個月,然後又跳一個半月到百日,接著卻直接跳兩個半月到了六個月,最後又跳三個月到了九個月(阿扁的圖表是一到十二個月,阿九的卻是一到九個月,又是一個不一致之處)。

還有一堆小,但是未必比較不嚴重的問題。例如資料來源的代表顏色方面,在阿扁的圖裡面聯合的民調是藍色,TVBS 民調是綠色。但到了阿九的圖,TVBS 變成了藍色,綠色則被遠見佔走。另外,在阿九的圖表上,遠見的資料點跟TVBS 的資料點病不在同一個 X 值上。我本來還以為是製圖的記者很用心的顯示出 "遠見的民調每每在 TVBS 民調之前進行"。不過再想想,哪有那麼剛好的,而且這張圖的 X 軸都已經非線性了,X 座標的訂定不知道是根據什麼鬼標準?

2009年5月5日 星期二

集遊法

政院版的心集遊法草案,由許可制改為強制報備制,為什麼又被說反而變得更嚴呢?主要的原因有二。

第一,依據現行集遊法,未經許可的集會遊行,經警方警告兩次以後就可以強制驅離。執法單位與遊行民眾如今早已產生一定程度的默契。執行面上,一般中小型,未經許可,在法律上是非法,但是也沒有太怎麼樣鬧事的遊行活動,警方大概也是算好時間,第二次舉牌警告以前的時間已經夠遊行活動所需,而遊行民眾也在會在警方第二次舉牌以後不久就解散。但是根據新法規定,未完成報備的集會遊行活動直接就是開罰五萬。五萬塊對大型政黨或是各種名嘴天王等級的政治明星來說或許不痛不養,但是對於中小型人民團體來說,未報備的遊行一次罰五萬就是極為沉重的負擔。

第二,所謂強制報備,是強制遊行負責單位必須要報備,可沒有強制警方要照單全收。執法單位一樣可以要求修改路線,修改時間與遊行活動內容等等。這樣算甚麼 "報備" 呢?

我個人看法,其實也不一定要改成自願報備制,但是強制報備應該作到名符其實,更不可以比現行法律更為嚴苛。例如未報備的處理方式,不能超過 "兩次警告以後才開罰/驅離" 的現行作法。而對於報備本身,也應該是主辦單位盡了告知義務就算完成。至於集會遊行活動內容合法與否,另有法條規定,斷不能因為活動內容不合法,或甚至只是執法者認為不當,就不允許報備完成,然後直接將此活動視為未報備來處理。

2009年5月3日 星期日

台灣主權未定論是錯的,所以說正解是台灣主權很確定地屬於__

某個日本人先說了台灣主權未定。然後又認了錯,道了歉。

既然日本人說台灣主權未定是錯的,那正確答案就是日本方面很確定台灣的主權。

可是,日本到底是很確定台灣的主權應該歸誰呢?

台灣國?聽說台灣國護照可以入境伊些中南美國家啦。但是日本,想都別想。中華民國?不要鬧了,在日本,美國,還有世界上所有主要強權國家的官方說法中,中華民國根本不存在!

真的要逼問日本對於台灣的主權認定的明確答覆,答案只能有一個,就是聯合國認定的,"台灣,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省"。

換句話說,從我國現行體制的角度,台灣主權當屬中華民國,此點無可爭議。但是在中華民國不被承認這樣的國際事實下,要日本承認台灣主權屬(在日本眼中根本不存在的)中華民國是不可能的事情。日方如今提出 "日本無權" 說法,實質上給予台灣主權的模糊空間,跟那個韓戰時期美日聯手提出否認台灣曾歸還中華民國的台灣主權未定論在本質上並不等同。

更何況,退一千萬步來說,就算接受美日舊金山和約搞出來的那個台灣主權未定論,透過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超過半個世紀的有效統治,其實更加確立了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而絕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正當性。

"關於領土的割讓,除了條約的具體約束以外,國際法上,另外還有一種即為占領的原則(Principle of subjection),依國際習慣國際法,實際有效的占領,即為構成法權,所謂占領有效,應在其領土上,行使排他性之權力,在占領土地之內,成立機構, 使其足以執行法律,所以關於台澎的地位,雖然在金山和約及中日和約中沒有明確的規定歸屬中國。但在有效占領的原則上,日本自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宣布接受七月廿六日波茨坦宣言及開羅宣言中之規定,無條件投降。台澎應交還中華民國,我國並於同年十二月廿五日,接受台灣日軍之投降,日本於是日完全退出台澎, 交由我國政府管制。我政府即成立機構,旋即依一般省區組織,成立台灣省政府,成為中國的行省之一。自玆以來,已歷十五年之有效占領,行使主權,世界上亦從 無任何國家表示異議。台灣澎湖的地位,自然早經確定。沒有異議。" --彭明敏,1960

請注意這是彭明敏先生,可不是甚麼親藍學者的發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