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中華民國憲法有沒有政教分離原則--"媽祖到校園"新聞有感

政教分離的原則並沒有白紙黑字寫在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中。但憲法第七條中提到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十三條則說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而在實作上,政教分離正是確保信仰自由平等的必要手段。

然而在台灣,宗教團體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政客早已司空見慣,信仰團體進入公立學校,學生被要求參加這些團體主持的活動更時有所聞。我自己高中的時候,學校周會就曾經是在禮堂裡面聽天韻合唱團表演。

以下是這今天看到的一個例子:
合理引用聯合報 2009.12.19 新聞:
台南市「慈眉善目,容顏細讀」系列活動,昨天在大港國小舉行,除展出媽祖神像精美圖片,一尊可愛造型的媽祖大玩偶更吸引許多學童的目光,孩童爭相合影留念。主辦單位台南市文化基金會邀請裝置藝術家陳慧美製作可愛版的媽祖大玩偶,讓孩子樂於親近,當媽祖的好寶寶,並設計古典傳統、可愛兩種造型的媽祖戳章,蓋印留念。在開基天后宮當義工的葉翰融,昨天到場解說導覽學生參觀,他並以「崇禎媽祖」為主題,創作出有關崇禎媽祖新詩「崇高顯赫佑成功,禎祥福祿永流傳,聖德覃敷怯浩劫,母恩卓著慶」,除印在明信片上,還放置展場讓學生欣賞。展覽主題包含:媽祖由來、媽祖穿的衣服、手上拿的奏板、今昔「迓媽祖」、神像的製作及雕佛技藝傳承在台灣、全市媽祖廟導覽簡圖等主題;從傳統技藝和美感出發,以淺顯的文字及精美的圖片,宣揚媽祖慈悲大愛的普世價值。台南市文化基金會主辦「慈眉善目容顏細讀」系列活動,將媽祖請入校園,親近孩子,分享媽祖的美與愛。
系列活動昨天至31日在大港國小展出,明年1月到忠義國小展覽。

上面提到展覽主題的部分多多少少還可以說是認識媽祖文化而未必是推廣信仰。但是像是 "讓孩子樂於親近,當媽祖的好寶寶" 以及 "宣揚媽祖慈悲大愛的普世價值" 就實在不能說不是在宣傳宗教信仰了。這樣的東西在國小展出,對家裡是汎基督信仰的學生公平嗎?還有信仰伊斯蘭教或者是不拜偶像的現代佛教的學生呢?

延伸閱讀:
堅持政教分離 保障宗教自由 讓世俗的歸於世俗 瞿海源口述
政治和宗教領袖應正視政教分離的重要原則 中國時報 1995.08.30
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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