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8日 星期三

來了。野草莓,不要讓我失望

對於郭冠英的事件我一直沒有發表什麼評論,原因就是在等這一天。郭冠英身為公職人員,卻以荒謬的言行傷害國家型像與民眾對政府的信任,這是不可逃避的責任。他的言行如此背離其公務職守,受到行政追究與懲處當然是天經地義,無涉言論自由問題。不過我一直相信這件事不會只停留在行政層次。果不其然,現在有人開始要對他進行刑事追究了。我承認我對言論自由的態度是激進的,只要是言論--非純屬客觀事實的描述,而包含主觀意見的表達--就不可以以刑事追訴之。面對再怎麼荒謬,錯誤,扭曲的言論,應該也以言論對抗之,而非以刑責箝制之。這是沒有前提,沒有但書,沒有範圍限制的。

對言論自由的捍衛,終極的表現不是對抗任何外來的壓迫,而是與自己的對抗。對於所有你認為荒謬的,你反對的,你憎恨的言論,你卻誓死捍衛之,絕不允許法律侵犯其發表的權利,這才是真正的捍衛言論自由。台灣歷史上有過不少以生命捍衛自己所信仰之事物的前輩。但是,捍衛自己所反對之事物而也絲毫不打折扣,面對言論自由的終極價值而俯仰無愧者,若非是沒有也是少之又少。

野草莓們,你們捍衛的是不是所有人,不能打折,沒有限制的言論自由?

我等著看你們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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