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0日 星期日

葉金川你甚麼玩意?

這次直接引用衛生署網站 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25&level_no=1&doc_no=71391

葉金川指揮官已指示查明事實原委,並特別強調:若有個人、團體或媒體於未能明瞭事件全貌之情形下,逕自公開發表指責外國政府之言論,導致破壞國際防疫合作之情事,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真是狗屁倒灶。葉金川你是甚麼貨色,敢對人民的言論自由指手畫腳?不要說在民主國家,就算是在極權國家,和諧言論這檔子事也輪不到你區區一個衛生署長來插手!

回想前一陣子的 "范蘭欽" 事件,即便當事人如何千夫所指,萬民皆曰可殺,實際上他受的懲罰也只屬於行政責任與政治責任。言論自由乃是民主國家立國基礎,少數能夠限制人民言論的法條也必須極為謹慎的使用,盡量縮小而非擴大解釋。規範政府官員重於規範平民,限制揭人隱私而非限制討論公共議題,處罰惡意造謠而非處罰錯誤認知,這些都是非常基本的原則。更何況即使再怎麼恣意擴張對法條的解釋,日本政府的防疫作為都屬於可受公評的公眾議題,任何一個國家只要還稍微保有一點點點點民主精神都不應該限制人民對其發表意見。

更不用說,國際防疫滋事體大,日本為了自身利益,不可能僅僅因為台灣的個人/團體發言就刻意賭氣拒絕合作。會有這麼不入流想法的大概也就葉金川你一個人而已,不要以為大日本國跟你一樣賤格!

對照後來葉金川自己輕率誤報 H1N1 確定病例,後來反而還埋怨媒體 "誤解",把造成社會驚恐不安的責任完全推得乾乾淨淨,其義正詞嚴,毫不心虛,這種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無恥嘴臉令我也只能嘆為觀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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