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3日 星期日

四不主義

不撤離,不遷村,不可限制開發,災難發生的時候不可以不最優先被救。

2009年8月10日 星期一

答 四川大地震時拼命掏錢到對岸的商人們如今安在??!!

這是 噗/FB 上一位同學問的問題。

當然我不知到他是不是針對某特定企業/商人問的。不過就整體的公司企業大額捐款來看,這個問題應該可以如此回答:

簡單估狗一下,川震死亡六至七萬人,受傷三十多萬人,直接損失超過四千億台幣。

以台灣時間十日午夜左右的資料為準,莫拉克造成台灣十四死五十一失蹤(最壞打算,併計六十五人)三十二人傷,直接損失四十餘億台幣。

由上可以大略估計莫拉克造成人命損失的規模大約是川震的一千到三千分之一,直接經濟損失規模約百分之一。

台灣在川震後一年,總計捐出七十億台幣(包含企業民間
)。

而莫拉克後的兩天,我一時之間估狗到的大企業捐款如下(民間,政黨,社團不計):
台新金控捐一千五百萬元
頂新捐三千萬元
味全捐五百萬元物資
遠東集團捐款六千萬元
聯發科捐款兩千五百萬元
國泰金均款一億元
新光三越百貨兩千萬元
富邦金一千萬元
兩億九千萬元,是川震總捐款的二十四分之一

這樣
的估計顯示,台灣本土企業對於莫拉克風災的 "捐助金額/傷亡" 的比率即使以最低值來算,也是對於川震的四十倍以上了?

同時也不應忘記,兩相比較的數據,一個是經過一整年以後,民間與大企業捐輸的總合,一個是兩天之內企業的大額捐助

即使在這麼不平衡的比較下,對本國人的捐助效率還是達到了四十倍的水準,如果我們考慮接下來一段時間各方陸陸續續提供的資源,大膽估計最後會達到超過近百倍的效率應該也不是不可能的。(當然,傷亡數字很可能繼續向上攀升,但是我相信後續各界湧入的資源一定也有更多。)

至於說近百倍又是不是就夠了?這點我無法評斷。人命如何評價?企業的社會責任如何評價?說台灣人的命比大陸人的命值錢一百倍是高估還是低估?說台灣企業對台灣人的社會/人道責任是對大陸或其他任何外國人的一百倍是太重還是太輕?這些問題都不是可以秤斤論兩來回答的。

我不能說台灣的大企業在賑災方面表現得 "夠" 好了。畢竟救災成果永遠都不夠完美,救災的資源永遠都不夠多,速度永遠都不夠快。但是無論如何,看到本國企業在第一時間捐出這些可觀的金額,我認為還是相當值得肯定,甚至可以說令台灣人感動驕傲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