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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9日 星期二

美國人:台灣的研究生來美國,要補助他一個月美金一千五,這叫做~嗶~~

這個粗口事件,爆粗口本身你說他一時情緒也好,說他粗鄙野蠻也好,也就是一個人的言行問題。當然作為公眾人物你的顏行受到公眾檢視,承擔言行的後果是天經地義,但是弄到全國的政治人物都繞著一個人的粗口轉,則反而令人懷疑這兩邊是不事都刻意在打迷糊仗?

現在陸委會說中/陸生都還沒來台,當然根本沒有甚麼補助中/陸生這回事,被挑出來鞭的是專案短期的參訪研究,還只是延續前朝與前前朝的政策(然後又自相矛盾地決定停辦,難不成這粗口其實是罵對了?)。這麼說看似沒錯,但是還是迴避了真正的大問題--現在社會上對於中/陸生來台以後的待遇,權益,限制等等是有疑慮的。

更上一層,在整個高教/學術體系中,對非本國籍學生/學者的定位以及各種相關法規做法,乃至於整個研究生體系的定位,都大有需要檢討之處。

再加上外籍移工,新移民配偶政策等等的議題,我們更可以看出最上層的問題其實是:從社會到政界,台灣對於自身隨經濟發展漸漸轉型為移民社會這個趨勢完全沒有準備,更糟的是完全不想面對。

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劉曉波對馬英九(曾有)的期許

老馬主張的與對岸建立互信,化解衝突,甚至包括接受一中各表等,我基本上都還可以贊同。但是這個贊同同時必須建立在--同樣是老馬口口聲聲主張的--和解不代表無防備,有一中也不能沒有個表。可惜以他實際就任總總後的言行來看,這個中華民國以及民主自由價值的底線,就算還沒到全面棄守,也經常被有意無意地忽視。

現在回看劉曉波當年的文章,老馬實在有太多需要反躬自省之處。

http://www.nownews.com/2010/10/09/11490-2653496.htm

以下合理引用 NOWnesw 2010/10/09 重登的,劉曉波於 2006 年五月發表的文章 "馬英九的民主牌有遠見"。

好在,馬英九雖然認同「九二共識」和「一中各表」,但他並沒有陶醉在「高規格」氛圍中,而是清醒地意識到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仍然懷有至深的「台灣悲 情」:中共圍堵導致了台灣的「國際孤兒」狀態,如果中共仍然不改變圍堵策略,那麼台灣人的「孤兒悲情」只能愈演愈烈,台灣民意也就會離大陸越來越遠。所 以,他在儘量向美國展示了善意、能力和魅力的同時,也對中共表現出前所未有的強硬態度。換言之,馬英九也決不會用矮化台灣的主權地位來討好中共。
  
3月20日,馬英九在紐約演講中提出:「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一個國家不需要獨立兩次」。他還呼籲兩岸應該首先就撤除導彈、建立軍事互信和簽署和平協議展開談判。
  
3月24日,馬英九應邀在胡佛研究所演講,強調台灣從未擺脫過的悲情。他提到台灣百年來三大悲情事件:近代的割讓台灣,現代的228血 案,1979年以來的國際孤兒。馬英九指出,百年前的「馬關悲情」已被光復化解,半個世紀前的「228悲情」也在民主進程中逐漸彌平,今年台灣紀念228 血案,馬英九代表國民黨表達懺悔。剩下的只有「孤兒悲情」延續至今。他表示,如果中共連一點國際空間都不給台灣,那就等於逼反台灣人,不要說台獨,「包括 我在內,我們這些人都會反。」馬英九呼籲中共給予台灣更多的國際空間,否則「後果要自負」。如此重話,在國民黨黨魁中還是第一次。

2010年8月18日 星期三

蔡英文:客官您就先點這道菜,點了以後我們再研究到底要下什麼料(設計對白)

以下合理引用聯合報 2010 08 19 新聞:

蔡英文則定調,ECFA將擴大台灣的貧富差距,對社會的公平正義感受也是很大的衝擊,民進黨重新執政後,「會讓人民自己做決定,民進黨會跟著民意走,並依 當時的民主程序來進行。」民進黨會主動推翻ECFA嗎?蔡英文說,「看對台灣經濟傷害到什麼程度,我們視情況而定!」她強調,「一定要在社會理解的基礎 上」,「我不會像國民黨那樣橫柴入灶」。

這大概是近期蔡英文最令人失望的言論。ECFA 好壞在此不論,但民主社會中作為一個政黨的領導者,你就是要有主張有政策,要能說服人民引導民意支持你的政策,最後透過選舉贏得人民的肯定與授權,使你領導的政黨能夠執政並貫徹這些政策。哪裡有 "請大家先選我們,等我們選上了再來研究大家想幹嘛" 這樣的道理?

2010年5月26日 星期三

中華民國不是流亡政府,是屁股國家(無誤)

所謂流亡政府 (government in exile) 的要件之一就是 "流亡政府對其所在地並無統治權"。例如高登巴姆王朝於自由行星同盟設立的流亡政府,其對自由行星同盟並無統治權(<--這什麼梗?);達賴在印度成立西藏流亡政府,對印度並無統治權;法輪功在美國也搞了個中國流亡政府,不管你是否認同其法統,它對美國並無統治權也是無從爭論的。

相對的, "中華民國在台澎金馬及諸離外島" 的狀況,正符合了屁股國家 (rump state) 的定義:保有過去領土的一小部分,或至少有效統治了一小塊領土。

因此,說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暫不論政治立場的考量,就名詞定義來說是沒有道理的。

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

[剪報] 蘋果:中國大陸關稅到底有多高(杜震華)

以下合理引用 2010 年 05 月 08 日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96544/IssueID/20100508
在「雙英辯論」中,蔡英文主席曾經詰問馬總統,政府口口聲聲台灣面對了中國9%的關稅率,事實上依照世貿組織統計,中國整體實際的關稅率只有1.95%,顯示政府是在「恐嚇」人民,誇大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效益來獲取支持。馬總統簡單地以石化、機械、汽車零組件等產業面對了5~15%的關稅率回應,並未對蔡主席所說的這項數據做出回應,這在許多細心的觀眾心中留下了不小的問號。

審慎回應關稅問題

台灣面對中國的關稅率到底是9%或2%,其實真的「差很大」,會影響到簽署ECFA的急迫性。如此重大的背景資訊真相如何,政府應該審慎回應,不宜隨著辯論結束就不以理會,任由反對人士到處渲染。其實,民眾對政府的疑慮和不信任,經常就是在這些藏著魔鬼的細節中一點一滴地累積!
事實上,依照世貿組織網站公布的資料,中國大陸在2008年的簡單平均關稅率的確是9.6%;前一年的貿易加權平均關稅率是4.5%。兩者的差異在於:簡單平均是直接將所有海關產品的關稅率平均而來;貿易加權則是以每一種海關產品進口值的比重作為權數,將關稅率加權平均而得。一般而言,關稅率低的產品進口比重較高,所以加權平均後的平均關稅率會低於簡單平均關稅率。以大陸而言,變成只有簡單平均的一半左右。
對ECFA質疑的人士常常提出另一種平均關稅率,他們直接將大陸海關實際收到的關稅收入(扣除出口退稅)除以總進口金額,認為廠商實際負擔的應該是這個關稅率。其實,這個概念不適用於台灣的出口,因為中國已經和許多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許多國家對大陸的出口已經適用「零關稅」或「減讓的關稅」,加上許多被課徵高關稅的產品進不去中國,造成進口少(或無)而關稅收入亦少的現象,這些原因造成這種「實質平均關稅率」不宜當成台灣整體面對的大陸關稅率!

出口退稅條件不同

若以2007年台灣對大陸的出口742億美元(陸委會估計)為基礎,財政部估計台灣對大陸出口交付的關稅額1047億元(32.22億美元)來計算,則該年台灣廠商對大陸交付的整體實際關稅率為4.3%,接近於世貿組織統計的中國貿易加權平均關稅率4.5%。然而,必然有部分台灣產品因為大陸的高關稅而被擋在門外,無法出口來繳納關稅,因此台灣面對的大陸關稅阻礙可以說是在4.3%和9.6%之間。許多行業的毛利潤率只有區區幾個百分點,多交4%或9%的關稅率之後還有競爭力似乎不太可能!
質疑者喜歡提出一種論點,說大陸實際上有「出口退稅」,所以台商實際交付的只有幾百億元關稅。這種說法很奇怪,因拿到出口退稅的是已在大陸投資的台商,和目前在台灣生產再對大陸出口的廠商是兩回事;除非它們完全重疊,否則不同的廠商如何「抵銷」?就算完全重疊,台灣廠面對的高關稅,不會因為大陸廠有退稅就對台灣的設廠沒有影響,台商早晚會撤除在台灣的投資後轉往別處!
台灣到底面對大陸多高的關稅,必須要清清楚楚;台灣的確面對高關稅貿易障礙,ECFA當然無法逃避!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發所經濟組副教授、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

2010年2月3日 星期三

[轉錄] 【明報專訊】請中央糾正對劉曉波的違法錯判

http://news.boxun.com/forum/201002/boxun2010/115448.shtml

劉曉波一案,國內外關注。讀一審判決書,在事實和說理兩方面,都感到不能令人信服。這樣判決,我們深感震驚。

我們這些人,大都在黨內 生活工作了六七十年,經歷過反胡風、反右派、反右傾等政治運動,切身體會到以言治罪對我黨的事業和形象的巨大損害。現在,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又以司法的名義 損害我黨改革開放的事業和形象,我們不能不聞不問。

劉曉波的頭條罪狀是對黨和政府「不滿」。問題在於,人民既有責任監督政府,也就有 權利表達不滿。再好的制度也有其改善空間。有不滿,才有進步。執政者應該善聞批評之聲,尊重不平之鳴,把各種不滿化為動力,才能改善工作,獲得民心。怎 能以「不滿」治罪呢?如此激化矛盾,殘酷鬥爭,把有不同意見的人當成敵人,哪裏會有社會和諧?怎能有社會進步!

法院判決把「建立中 華聯邦共和國」列為劉曉波的第二條罪狀。可是,我們並未忘記,建立聯邦共和國曾經是我黨的重要主張,載入黨的二大和七大文獻,怎劉曉波一重複就成了罪 行?國體政體關係重大,惟其如此,更應比較各種學說,廣開言路,詳論得失。沒有這種胸襟,「一國兩制」從何而來?退一步說,劉曉波的主張即使完全錯誤,又 與罪何干?憲法保護言論自由,難道只保護所謂的正確言論嗎?

我們理解「穩定」的重要性,但也深信,依靠封鎖或鎮壓得不到真正的穩定。 群體性事件之所以此起彼伏,正是因為執政者不能在民主和法治的基礎上與弱勢群體交流溝通,化解糾紛。這種制度性的社會不公,導致兩極分化,腐化叢生,這才 是中華民族的心腹大患。相信中央領導對此有深入的體察和深刻的認識。

劉曉波一案,隱含值得警惕的動向。我們黨是否背棄了遵守憲法的 承諾?是否背離了「依法治國」的國策?司法改革是否倒退?政治體制改革是否停滯?人權狀況是否惡化?事關重大,我們建議中央採取實際步驟,為全國人民樹立 遵守憲法的榜樣,敦促北京一中院撤消劉案一審判決,要求他們改正錯誤,並以此例為戒,帶領全黨順應時代潮流,將改革開放的偉大事業推向前進!

李 銳(94歲)李普(90歲)杜瑞芝(89歲)

馮蘭瑞(89歲)吳象(88歲)彭迪(88歲)

何方(88歲) 杜導正(87歲)鍾沛璋(87歲)

袁鷹(87歲)紀希晨(87歲)張思之江平杜光

戴煌 姚力文 邵燕祥 李冰 封郭道 暉顧驤

2010年1月28日

2009年12月16日 星期三

無恥竿頭,更進一步

ECFA 的話題吵了很久,不過我從來沒有對這個話題插過嘴。

因為我搞不清楚 ECFA 是啥。

我很羞愧。

我覺得檯面上上反雙方都好厲害。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們這種無知小民聽起來是都很有理。

然後阿九要跟阿英辯論了。然後阿輝伯跳出來了。阿輝伯說了一句道盡無知小民心聲的正義之言。

阿輝伯說他不知道 ECFA 是啥。

我的自我感覺忽然變得十分良好。原來我對這個議題的瞭解程度跟阿輝伯一樣高。

然後,阿英說他被耍了。

其實阿英也不知道 ECFA 是啥。

喂!

---

一個要動某項高爭議政策的執政黨,從選舉以前就在宣傳,上台以後還是不說清楚他要推動的到底是啥玩意,只說這東西很棒。有人反對,也故意跟他們和稀泥。等到時機到了,在跳出來說你看吧,你根本不知道這東西是啥,吵個屁?

而反對這項政策的在野黨,雖然真的不懂,但是還是反對得振振有詞,甚至可以具體描繪此政策會帶來什麼危害。等發現自己中了對手埋下的陷阱,才改口說是反黑箱。

沒有錯馬政府在模糊焦點,打泥巴仗,從來不說清楚真正的政策內容。但是在野黨如此樂意跟著打泥巴仗,不也證明了在野黨本身也根本不在乎政策內容,只是愛打泥巴仗而已?也就是說,藍營是愚民政策,綠營則的確是愚民罷了。

政客無恥從來不是新聞。但這如此朝野一致地以至高無恥的寶座為競逐對象,實在是再次讓我必須承認我太小看政客的無恥功力啦。

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

[轉錄] 網絡人權宣言

網絡人權宣言
站在人類歷史長河的高岸上,我們將會看得更清楚:互聯網這一新技術革命帶來的社會變化和進步,對擴展中國人的自由與基本人權,無異於遠古時代的鐵與火、犁與輪對文明進程的影響。
我們注意到,網絡公民傳播的時代不可阻擋地來臨。公民記者通過手機、數碼相機拍攝事件,傳播事實真相,已經成為時尚和新潮;網絡也給公民提供出無限創意空間,通過博客、播客、網絡論壇甚至是跟貼等途徑,表達意見。
我們認為,關心公共事務是公民的責任,而關注網絡言論自由也是網絡公民的責任。網絡公民合法地發表言論、報導真相,是行使公民權利,也是促進這個古老文明注入以個人幸福與基本人權為核心價值的新血液,促進全體國民的福祉,因之應該予以鼓勵、善待和寬容。
有鑑於此,我們認為如下理念是值得肯定的:
1、互聯網言論自由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是人類的最基本的人權和最美好的價值之一,值得追求、珍惜、愛護。
2、每個網絡公民(NETIZAN)在網絡上合乎當地憲法原則和法律的發言,用文字、聲音、圖畫、視頻表達意見,應該受到保護、鼓勵。
3、發表權是網絡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此項發表權尤其體現在個人博客、播客,體現在論壇中。發表權不應受到超出法律範圍之外的審查和干擾。持有與發表意見應有免于恐懼的自由和權利。
4、編輯權應予以尊重;此項權利不應受到法律範圍之外其他權力的困擾。
5、採訪報導權是網絡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受憲法的言論自由原則保護;公民行使此項權利時應該盡可能重現事實真相,避免歪曲、捏造和惡意誹謗。
6、評論權和交換意見的權利是網絡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包含有質疑和監督的權利,含有批評和抵制的權利。
7、匿名表達權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匿名是為了作者更便利地表達意見。只要匿名作者合乎憲法和法律地表達意見,此種合法權利應予以尊重。
8、網絡資訊搜索權是公民表達權、知情權、監督權的一部分。一方面,合法的網頁資訊不應予以遮罩;另一方面,對事關公共領域的個人資訊的搜索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
9、網絡隱私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網絡公民的真實身份與個人資訊,除非經公正透明的司法程式和被證明為必要,不得被網站予以公開。
10、合乎憲法和法律的網絡資訊自由流通權,應該予以尊重和保護。對違背言論自由原則的網站審查、遮罩、封鎖,應該被輿論譴責,並通過司法訴訟等程式尋求言論自由的正義。
我們呼籲,為使公民重視網絡言論自由對全體國民人權與幸福的意義,應該設立網絡人權日。
鑒於1911年10月10日,我們的先賢和志士浴血而起,終結了一個殘暴的種族歧視王朝和漫長的帝制形式,在亞洲大地上首創了共和政體。為了追憶他們自由的熱血和勇氣,我們提議:每年10月10日,為中國網絡人權日。
2009年10月8日
執筆人:淩滄洲
連署人:淩滄洲(北京,作家,學者,資深媒體人)
趙國君(北京,法律學者)
冉雲飛(成都,作家,學者,編輯)
北 風(廣州,資深網路媒體人)
昝愛宗(杭州,作家,記者)
張 輝(北京,學者,德先生研究所負責人)
唐吉田(北京,律師)
魏 克(北京,詩人,漫畫家)
江天勇(北京,律師)
金光鴻(北京,律師)
韓一村(北京,律師)
郭旭舉(北京,學者)
史義軍(北京,現代史學者)
巴忠巍(河南,青年維權工作者)
左 樵(北京,教育工作者)

2009年9月28日 星期一

英九 Enchanted

以下合理引用蘋果日報 蘋論:婉拒熱比婭訪台
2009年09月25日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68025/IssueID/20090925

[......]

准予放影片,和准許她來台是不同的兩回事。影片是澳洲拍的紀錄片,參加影展是民間的文化活動,沒有強烈的政治指涉,中國抗議是粗暴干涉台灣內政,欺人太甚。但是准許她入台則有強烈的高政治意涵,具有挑釁的意味,與現在政府的友中政策牴觸,殊無必要搬磚砸腳。
熱比婭又不同於達賴。達賴是世界級的政教領袖,具有廣大的影響力,過去來台多次,在台灣有很多的信眾;與各界菁英、意見領袖都有交情,包括馬總統。達賴反對西藏獨立的和平主義理念,受到舉世的推崇。熱比婭也沒主張疆獨,只強調維吾爾人的人權就受到中國的迫害,但她沒有達賴那樣宗教領袖的身分,來分散她的政治角色色彩。

她與台灣素無關聯

更關鍵的是她與台灣素無關聯,此時此刻突然邀她來台只有一個政治目的,就是挑釁中國,並給馬及國民黨政府穿小鞋。我們希望以後在適當時刻政府可以歡迎她來台灣訪問。
人權、主權和國家利益是我們考量的三大標準。婉拒給熱比婭簽證無關人權;基於國家利益的計算,婉拒也是主權的表現;而考慮國家利益,她的來訪確實會破壞馬政府與中國改善關係的努力。
剛讓達賴來,又立刻讓熱比婭來,時間上如此靠近,就是擺明了給中國難堪,有這個必要嗎?勇氣的表達要用在刀口上,要獲得最大邊際效益,不必在小事上暴虎馮河,浪費勇氣。台灣對中國是以小事大,須以智慧對治,身段柔軟,彈性十足;所有在強權夾縫中成功生存的小國都如此。歷史對小國的教訓是「切勿橫挑強梁」,對強鄰的策略都是「進一步,退兩步」,迂迴達到自己的利益與目標。
表達台灣主體性的途徑很多,直接對抗只是其一,有時不是最好的選擇,我們必須學會一手硬、一手軟的彈性戰術。
最重要的是,馬當局必須清楚說明,婉拒熱比婭來不是基於北京的好惡,而是基於對台灣國家利益的現實主義估算。馬兩岸政策的任何議題,都必須基於這項唯一的思考。

其實我看到台灣拒絕熱比亞訪問的新聞時最先聯想到的是一本兒少小說<<魔法灰姑娘>>(也有電影版)。"愛拉一出生,即在無意間被一位行事輕率的仙女 [......] 賜給她的禮物是“服從”。任何人叫愛拉做任何事,她都必須聽話照做" 而在後續的故事中,愛拉找到了這位仙女,要求仙女為他解除這個禮物(或說詛咒)所造成的困擾。沒想到仙女很好心地把這個禮物從“服從”改成了“樂於服從”。

如果當初是以避免激化兩岸關係等理由拒絕熱比亞訪台,雖然不令人滿意但是至少可理解。說她跟恐怖份子有關所以拒絕,就讓人覺得馬政府果然也是從 "以中共的意志為意志" 進化到 "樂於以中共的意志為意志" 了

2009年8月10日 星期一

答 四川大地震時拼命掏錢到對岸的商人們如今安在??!!

這是 噗/FB 上一位同學問的問題。

當然我不知到他是不是針對某特定企業/商人問的。不過就整體的公司企業大額捐款來看,這個問題應該可以如此回答:

簡單估狗一下,川震死亡六至七萬人,受傷三十多萬人,直接損失超過四千億台幣。

以台灣時間十日午夜左右的資料為準,莫拉克造成台灣十四死五十一失蹤(最壞打算,併計六十五人)三十二人傷,直接損失四十餘億台幣。

由上可以大略估計莫拉克造成人命損失的規模大約是川震的一千到三千分之一,直接經濟損失規模約百分之一。

台灣在川震後一年,總計捐出七十億台幣(包含企業與民間
)。

而莫拉克後的兩天,我一時之間估狗到的大企業捐款如下(民間,政黨,社團不計):
台新金控捐一千五百萬元
頂新捐三千萬元
味全捐五百萬元物資
遠東集團捐款六千萬元
聯發科捐款兩千五百萬元
國泰金均款一億元
新光三越百貨兩千萬元
富邦金一千萬元
共兩億九千萬元,是川震總捐款的二十四分之一。

這樣
的估計顯示,台灣本土企業對於莫拉克風災的 "捐助金額/傷亡" 的比率即使以最低值來算,也是對於川震的四十倍以上了?

同時也不應忘記,兩相比較的數據,一個是經過一整年以後,民間與大企業捐輸的總合,一個是兩天之內企業的大額捐助。

即使在這麼不平衡的比較下,對本國人的捐助效率還是達到了四十倍的水準,如果我們考慮接下來一段時間各方陸陸續續提供的資源,大膽估計最後會達到超過近百倍的效率應該也不是不可能的。(當然,傷亡數字很可能繼續向上攀升,但是我相信後續各界湧入的資源一定也有更多。)

至於說近百倍又是不是就夠了?這點我無法評斷。人命如何評價?企業的社會責任如何評價?說台灣人的命比大陸人的命值錢一百倍是高估還是低估?說台灣企業對台灣人的社會/人道責任是對大陸或其他任何外國人的一百倍是太重還是太輕?這些問題都不是可以秤斤論兩來回答的。

我不能說台灣的大企業在賑災方面表現得 "夠" 好了。畢竟救災成果永遠都不夠完美,救災的資源永遠都不夠多,速度永遠都不夠快。但是無論如何,看到本國企業在第一時間捐出這些可觀的金額,我認為還是相當值得肯定,甚至可以說令台灣人感動驕傲的事情。

2009年6月29日 星期一

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成立嚕

(左圖為噴發不止示意圖)

合理引用自由時報 6 月 28 日新聞:

因不滿馬英九總統一面倒傾向中國,並為維護台灣主權,由政論家林保華發起的「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昨舉行成立大會。林保華說,馬英九不敢對中國出聲,那就讓他們來幫台灣出頭。

為凸顯國民黨早期極度反共,現在卻一味親共的荒謬,會場播放當年反共抗俄歌曲,與會民眾跟著唱起「驅俄寇,消滅朱毛,殺漢奸,誓復國仇救同胞」,藉此消遣馬政府。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台聯黨主席黃昆輝、前民進黨主席游錫堃、蘇貞昌、前新聞局長謝志偉、福爾摩沙基金會董事長吳澧培、前台大教授李鴻禧等人都出席。蔡英文還當場填表加入救國團。

林保華說,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成立宗旨是以守護台灣為終生志業;揭發中共本質,宣揚自由民主人權理念;幫助同胞認清中國真相;團結一切反對共產專制人士;加強青年反共教育;維護台灣主權等。

林保華批評馬英九對中國共產黨認識不清。馬在今年六四稱許中國人權有改善,隨後中國政府逮捕異議人士劉曉波,還透過「綠壩」箝制資訊,馬上打了馬英九兩記耳光,但馬都不敢出聲。

[中略]

林保華並對馬政府要將「民主紀念館」復名為「中正紀念堂」提出建議。他認為藍綠最大公約數是訂為「反共紀念館」,不必全然否定蔣介石,起碼在「反共」上大家可找到連結。

[下略]

--== 引用結束 ==--

當初不但反共,對親共言行更是嚴打嚴罰的國民黨如今對中共極度傾斜的態度的確荒謬。然而,同等荒謬的則是當初為了對抗蔣家領導的國民黨專制政權而誕生的黨外勢力以及後繼的民進黨 ,如今對先總統
蔣公(抬頭以示尊敬)卻噴發出不止的愛意。

國民黨的反應則是批評綠營此作法是時空錯亂。其實不但不錯亂,從這件事我們可以發現台灣當前各政治陣營的價值觀其實非常有原則:

兩岸政策就是一切。

因為兩岸政策就是一切,所以為了和對岸交好,馬政府可以無視中共一切違反人權價值,箝制言論自由,甚至在國際上搞小動作吃台灣豆腐的行為。

因為兩岸政策就是一切,所以為了反共救國,綠營也可以轉而認同先總統
蔣公(抬頭以示尊敬)當年一切違反人權價值,箝制言論自由,破壞憲政法治的行為。

結論就是,甚麼人權,民主,法治,在台灣政治人物的眼中全都是

屁

學到這一課以後,我們下次看到一個政治人物訴求人權,民主,法治,或是其它任合兩岸政策以外的價值觀時,我們都可以很有信心的說:

屁啦

台灣的政治,除卻兩岸,別無他物。

2009年6月9日 星期二

馬:"兩岸" 可推動識正書簡

--== 六月十日 update ==--

六月十日新聞整理:

聯合新聞網: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蔡仲澧上午強調,馬總統的建議是針對大陸使用簡體字的13億人,希望大陸民眾認識代表中華文化特色的正體字,台灣一直在使用正體字,當然不必也不會改變現狀改寫簡體字。

自由時報:
賴幸媛今天表示,總統馬英九所指的「識正書簡」,是希望對岸也能推動正體字,多認識中華文化,台灣仍讀寫正體字。

是不是事實呢?我們來看看 NOWnews 六月九日的報導:
馬英九總統9日上午在接見「駐美中華總會館暨北加州中華會館負責人回國訪問團」時表示,對於海外長期以來就正體字跟簡體字的爭議,未來兩岸可以推動「識正書簡」,認識正體字,書寫時則可以用簡體字,這樣才能保存中華文化。

香港新浪引述北京新浪引述台灣 "今日新聞"(我還不知道有這個新聞社?):
馬英九說,面對繁體字與簡體字的爭議,我們希望將來兩岸在這方面也能達成協議,我們建議的方式是叫做“識正書簡”,“識正”就是認識繁體字,但要書寫的話,可以寫簡體字,印刷體盡量用繁體字,這樣才能跟中華文化的古籍接軌。

最後,噹噹噹!這裡有影片可以看。老馬到底說了什麼?大家自己看著辦吧: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QwCGcPwcc4

--== 更新結束 ==--

請注意我在標題框起來的是 "兩岸" 的部分而非 "識正書簡" 的部分。當然,馬英九說的只是書寫的時候可以使用簡體字,印刷或其他正式使用時還是應該使用正體(不過其實這一部份也有疑義。台灣目前自有一些教育部正式公布的簡體字,和對岸使用的簡體字有同有不同。所謂的書簡,是可書台灣簡體字?還是台簡為主,陸簡為輔?還是乾脆改用大陸簡字?),因此或許可以不用過度詮釋。

我不懂的是,台灣一直以來就是使用正體字,大陸簡體字也使用了數十年,兩岸狀況不同,為什麼應該一律推動識正書簡?其實只要大陸在其書簡的基礎上推動識正,台灣在書正的基礎上推動識簡,不就皆大歡喜問題解決了嗎?

另外,諸如路標,指示牌,乃至於提款機界面等,目前正體中文以外加註英文已經是大勢所趨,視需要有時候也有加註日文者,若也有需要,再加註簡體中文亦無不妥。但是如果直接捨正體而改簡體,那就真的是捨本逐末了。

2009年5月22日 星期五

陳菊:以前比較好(設計對白)

以下合理引用 NOWnesw 五月二十二日新聞:
對於有人質疑,蘇慶黎左統身份,陳菊立刻替蘇慶黎緩頰,「[......]我們是在一個威權的時代共同一路走來,互相扶持,互相抗拒當時加諸在我們身上的很多壓迫,那個時候台灣的黨外民主運動是對抗整個獨裁者對我們的統治,沒有那麼清楚分誰是什麼派,大家都是受壓迫的人。」

那麼,現在這個時候呢?陳菊言下之意是否承認,現在台灣所謂的民主,重點已經不再是反抗統治者的壓迫?現在的民主,要搞清楚誰是甚麼派系先?現在的民主,只為一部分人服務?蘇慶黎這個名字的再次被提起,結結實實地提醒著大家,當年的黨外運動不是只有台獨一種聲音。

2009年5月18日 星期一

您好大的官威啊,葉大人

我實在也不想整天貼讓人倒胃口的葉金川的新聞。但是看起來他似乎有成為馬政府中的杜老爺的傾向,讓人不想注意到也不行。

我前一篇貼文談到,去日內瓦嗆葉金川的學生根本是作賊喊抓賊。但是,我雖然不贊成那些嗆葉留學生,我對葉金川遇到此事以後的反應也是極為不齒的。我指的並不是他動氣落淚這件事,而是他放話 "不排除提告"。

合理引用自由時報五月十九日新聞:"葉金川最新表示,將保留對兩名女子的法律追訴權,不排除對她們的行為提出告訴。"
中時電子報五月十九日新聞:"葉金川並表示,抗議的人像是闖入到他的家裡罵人、攻擊他 [......] 他不能夠再繼續容忍下去。因此考慮對闖入的兩名示威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您好大的官威啊,葉大人


你去開個會,日內瓦就變你家了嗎?YY 也不是這樣的吧?提告,提甚麼告?公然侮辱還是妨害名譽?身為政治人物,相關言行施政是不是賣台,是不是有辱國格,這些都是可受公評的公共議題,且每個人根據個人不同的價值判對而各有不同見解,並非可客觀量測的事實。你若覺得他人的言論對你不公平,你也可以以言論駁斥,以言論捍衛自己。身為政府官員,與平民百姓已經是權力的不對等,你還要一碰到反對你的人就提告,以此邏輯類推,同樣時間在台灣發生了嗆馬遊行,馬英九大總統難道要對參與遊行的八萬人(引用台北市警察所判斷的數據)通通都告下去嗎?

從上次出言恫嚇批評日本防疫措施的媒體開始,葉金川給我的感覺就是權力的傲慢。其實這種事情在台灣政壇也不稀奇啦。稀奇的是,葉金川到底以為自己是誰啊?你他媽的以為總統是你在當嗎??

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

西班牙: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設計對白)

以下合理引用自由時報五月十八日新聞:

〔中央社〕衛生署長葉金川今天在一場晚宴中感謝友邦支持台灣成為世界衛生大會(WHA)觀察員,散席之際卻遭到10多名台灣旅歐留學生和僑民鬧場,驚動警察。

[.....]

大約有10多名自稱留歐台灣學生的人士分別在飯店門口和大廳伺機而動,一見葉金川開始送客,立即在飯店大門高舉抗議海報,高喊「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 國」、「葉金川不要害台灣」等口號,其中有人出示台灣護照封面,有人出示某西班牙學校的學生證,要求葉金川回答台灣是以何種名義參加WHA。

葉金川在我心中的形象經過上次日本 H1N1 防疫漏洞事件以後已經 down 到最低點。但是就事論事,這些去嗆葉的學生真的讓我對台灣留學生的邏輯能力感到非常,非常擔心。

不管是留學西班牙,還是其他任何梵諦岡以外的歐洲國家,歐洲留學生拿到的簽證都必然是由一個 "不承認中華民國也不承認台灣國為一主權獨立國家" 的歐洲國家所發出的。留歐學生們顯然並不認為持用這種由不承認中華民國/台灣的國家所發出的簽證有矮化國格之嫌,或者,並不認為這是很要緊的事。那麼,為什麼葉金川應同樣不承認中華民國/台灣的 WHO 之邀出席 WHA, 就是孰不可忍的矮化國格呢?

2009年5月3日 星期日

台灣主權未定論是錯的,所以說正解是台灣主權很確定地屬於__

某個日本人先說了台灣主權未定。然後又認了錯,道了歉。

既然日本人說台灣主權未定是錯的,那正確答案就是日本方面很確定台灣的主權。

可是,日本到底是很確定台灣的主權應該歸誰呢?

台灣國?聽說台灣國護照可以入境伊些中南美國家啦。但是日本,想都別想。中華民國?不要鬧了,在日本,美國,還有世界上所有主要強權國家的官方說法中,中華民國根本不存在!

真的要逼問日本對於台灣的主權認定的明確答覆,答案只能有一個,就是聯合國認定的,"台灣,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省"。

換句話說,從我國現行體制的角度,台灣主權當屬中華民國,此點無可爭議。但是在中華民國不被承認這樣的國際事實下,要日本承認台灣主權屬(在日本眼中根本不存在的)中華民國是不可能的事情。日方如今提出 "日本無權" 說法,實質上給予台灣主權的模糊空間,跟那個韓戰時期美日聯手提出否認台灣曾歸還中華民國的台灣主權未定論在本質上並不等同。

更何況,退一千萬步來說,就算接受美日舊金山和約搞出來的那個台灣主權未定論,透過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超過半個世紀的有效統治,其實更加確立了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而絕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正當性。

"關於領土的割讓,除了條約的具體約束以外,國際法上,另外還有一種即為占領的原則(Principle of subjection),依國際習慣國際法,實際有效的占領,即為構成法權,所謂占領有效,應在其領土上,行使排他性之權力,在占領土地之內,成立機構, 使其足以執行法律,所以關於台澎的地位,雖然在金山和約及中日和約中沒有明確的規定歸屬中國。但在有效占領的原則上,日本自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宣布接受七月廿六日波茨坦宣言及開羅宣言中之規定,無條件投降。台澎應交還中華民國,我國並於同年十二月廿五日,接受台灣日軍之投降,日本於是日完全退出台澎, 交由我國政府管制。我政府即成立機構,旋即依一般省區組織,成立台灣省政府,成為中國的行省之一。自玆以來,已歷十五年之有效占領,行使主權,世界上亦從 無任何國家表示異議。台灣澎湖的地位,自然早經確定。沒有異議。" --彭明敏,1960

請注意這是彭明敏先生,可不是甚麼親藍學者的發言啊。

2009年4月30日 星期四

台灣參加 WHA

之前系上演講講到關於捐卵的金錢補貼的規範時,講者有感而發說,"壓榨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給錢,一種是不給錢。大部分的壓榨是不給錢的,但是大部分的旁觀者卻認為給錢的壓榨是比較嚴重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要壓迫我國的國際地位也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不讓我們參加國際組織,一種是讓我們參加。大部分的壓迫是不讓我們參加國際組織,但是好像總有人認為讓我們參加的狀況才是比較嚴重的問題 XD

台灣能參加 WHA 在實質上來說當然是好事,也間接地賞了吳宜一巴掌。而使用中華台北為名,也是我國加入大部分有重要性的國際組織時所用的名稱,以此名稱來參加 WHA 應該也是不算吃虧的。

不過驅長當然也不要太得意。台灣這次能進入 WHA, 靠的是對岸的特許,這點無庸置疑。雖然我方一直強調中間接洽的過程是直接與 WHA 連繫,並非透過對岸,我們也不是以任何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分參加,但是面對現實,要是對岸搖頭,或甚至只是不點頭的話,台灣哪裡有進入 WHA 的可能?更不用說現任 WHA 秘書長是港人,應該沒有人天真到認為他邀請台灣進入 WHA 的考量純粹出自於 WHA 任務,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意見完全不予考慮?

但是另一方面,批評這樣是喪權辱國也大可不必。面對現實,台灣目前加入的重要國際組織中,有哪一個是老共強烈反對之下硬是成功加入的?國際現實如此,這次對岸在沒有明白地把我納入其屬地的狀況下默許我國參加 WHA, 確實已經算是一定程度的善意,且我方以前也不是沒有被這樣摸頭過,何以此次被摸頭就特別嚴重?

總而言之,加入 WHA 實質上是好的,而在主權方面根本稱不上有甚麼得失,大可不需要過度渲染。

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零八憲章》全文

《零八憲章》

一、前言

今年是中國立憲百年,《世界人權宣言》公佈60週年,「民主牆」誕生30週年,中國政府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0週年。在經歷了長期的人權 災難和艱難曲折的抗爭歷程之後,覺醒的中國公民日漸清楚地認識到,自由、平等、人權是人類共同的普世價值;民主、共和、憲政是現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構。抽離了這些普世價值和基本政制架構的「現代化」,是剝奪人的權利、腐蝕人性、摧毀人的尊嚴的災難過程。21世紀的中國將走向何方,是繼續這種威權統治下的 「現代化」,還是認同普世價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體?這是一個不容迴避的抉擇。

19世紀中期的歷史巨變,暴露了中國傳統專制制度的腐朽,揭開了中華大地上「數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的序幕。洋務運動追求器物層面的進良,甲午戰敗再次暴露 了體制的過時;戊戌變法觸及到制度層面的革新,終因頑固派的殘酷鎮壓而歸於失敗;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續2000多年的皇權制度,建立了亞洲第一個共和國。囿於當時內憂外患的特定歷史條件,共和政體只是曇花一現,專制主義旋即捲土重來。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敗,推動國人深入到對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 以「科學與民主」為旗幟的「五四」新文化運動,因內戰頻仍和外敵入侵,中國政治民主化歷程被迫中斷。抗日戰爭勝利後的中國再次開啟了憲政歷程,然而國共內 戰的結果使中國陷入了現代極權主義的深淵。1949年建立的「新中國」,名義上是「人民共和國」,實質上是「黨天下」。執政黨壟斷了所有政治、經濟和社會資源,製造了反右、大躍進、文革、六四、打壓民間宗教活動與維權運動等一系列人權災難,致使數千萬人失去生命,國民和國家都付出了極為慘重的代價。

二十世紀後期的「改革開放」,使中國擺脫了毛澤東時代的普遍貧困和絕對極權,民間財富和民眾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個人的經濟自由和社會權利得到部分恢復,公民社會開始生長,民間對人權和政治自由的呼聲日益高漲。執政者也在進行走向市場化和私有化的經濟改革的同時,開始了從拒絕人權到逐漸承認人權的轉 變。中國政府於1997年、1998年分別簽署了兩個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全國人大於2004年通過修憲把「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今年又承諾制訂和推行《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但是,這些政治進步迄今為止大多停留在紙面上;有法律而無法治,有憲法而無憲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現實。執政集團繼續堅持維繫威權統治,排拒政治變革,由此導致官場腐敗,法治難立,人權不彰,道德淪喪,社會兩極分化,經濟畸形發展,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遭到雙重破壞,公民的自 由、財產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種社會矛盾不斷積累,不滿情緒持續高漲,特別是官民對立激化和群體事件激增,正在顯示著災難性的失控趨 勢,現行體制的落伍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們的基本理念

當此決定中國未來命運的歷史關頭,有必要反思百年來的現代化歷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價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論、出版、信仰、集會、結社、遷徙、罷工和遊行示威等權利都是自由的具體體現。自由不昌,則無現代文明可言。

人權:人權不是國家的賜予,而是每個人與生俱來就享有的權利。保障人權,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標和公共權力合法性的基礎,也是「以人為本」的內在要求。中國的歷次政治災難都與執政當局對人權的無視密切相關。人是國家的主體,國家服務於人民,政府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個個體的人,不論社會地位、職業、性別、經濟狀況、種族、膚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嚴、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須落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落實公民的社會、經濟、文化、政治權利平等的原則。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權制衡與利益平衡,就是多種利益成分、不同社會集團、多元文化與信仰追求的群體,在平等參與、公平競爭、共同議政的基礎上,以和平的方式處理公共事務。

民主:最基本的涵義是主權在民和民選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點:(1)政權的合法性來自人民,政治權力來源於人民;(2)政治統治經過人民選擇,(3) 公民享有真正的選舉權,各級政府的主要政務官員必須通過定期的競選產生。(4)尊重多數人的決定,同時保護少數人的基本人權。一句話,民主使政府成為「民 有,民治,民享」的現代公器。

憲政:憲政是通過法律規定和法治來保障憲法確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權利的原則,限制並劃定政府權力和行為的邊界,並提供相應的制度設施。

在中國,帝國皇權的時代早已一去不復返了;在世界範圍內,威權體制也日近黃昏;公民應該成為真正的國家主人。祛除依賴「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識,張揚權利為本、參與為責的公民意識,實踐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國的根本出路。

三、我們的基本主張

藉此,我們本著負責任與建設性的公民精神對國家政制、公民權利與社會發展諸方面提出如下具體主張:

1、修改憲法:根據前述價值理念修改憲法,刪除現行憲法中不符合主權在民原則的條文,使憲法真正成為人權的保證書和公共權力的許可狀,成為任何個人、團體和黨派不得違反的可以實施的最高法律,為中國民主化奠定法權基礎。

2、分權制衡:構建分權制衡的現代政府,保證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確立法定行政和責任政府的原則,防止行政權力過分擴張;政府應對納稅人負責;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建立分權與制衡制度,中央權力須由憲法明確界定授權,地方實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級立法機構由直選產生,立法秉持公平正義原則,實行立法民主。

4、司法獨立:司法應超越黨派、不受任何干預,實行司法獨立,保障司法公正;設立憲法法院,建立違憲審查制度,維護憲法權威。儘早撤銷嚴重危害國家法治的各級黨的政法委員會,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實現軍隊國家化,軍人應效忠於憲法,效忠於國家,政黨組織應從軍隊中退出,提高軍隊職業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內的所有公務員應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務員錄用的黨派歧視,應不分黨派平等錄用。

6、人權保障:切實保障人權,維護人的尊嚴。設立對最高民意機關負責的人權委員會,防止政府濫用公權侵犯人權,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傳訊、審問、處罰,廢除勞動教養制度。

7、公職選舉:全面推行民主選舉制度,落實一人一票的平等選舉權。各級行政首長的直接選舉應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競爭選舉和公民參選法定公共職務是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

8、城鄉平等:廢除現行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落實公民一律平等的憲法權利,保障公民的自由遷徙權。

9、結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結社自由權,將現行的社團登記審批制改為備案制。開放黨禁,以憲法和法律規範政黨行為,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確立政黨活動自由和公平競爭的原則,實現政黨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會自由:和平集會、遊行、示威和表達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應受到執政黨和政府的非法干預與違憲限制。

11、言論自由:落實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學術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制訂《新聞法》和《出版法》,開放報禁,廢除現行《刑法》中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款,杜絕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與信仰自由,實行政教分離,宗教信仰活動不受政府干預。審查並撤銷限制或剝奪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地方性法 規;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動。廢除宗教團體(包括宗教活動場所)必經登記始獲合法地位的事先許可制度,代之以無須任何審查的備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務於一黨統治、帶有濃厚意識形態色彩的政治教育與政治考試,推廣以普世價值和公民權利為本的公民教育,確立公民意識,倡導服務社會的公民美德。

14、財產保護:確立和保護私有財產權利,實行自由、開放的市場經濟制度,保障創業自由,消除行政壟斷;設立對最高民意機關負責的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合 法有序地展開產權改革,明晰產權歸屬和責任者;開展新土地運動,推進土地私有化,切實保障公民尤其是農民的土地所有權。

15、財稅改革:確立民主財政和保障納稅人的權利。建立權責明確的公共財政制度構架和運行機制,建立各級政府合理有效的財政分權體系;對賦稅制度進行重大 改革,以降低稅率、簡化稅制、公平稅負。非經社會公共選擇過程,民意機關決議,行政部門不得隨意加稅、開徵新稅。通過產權改革,引進多元市場主體和競爭機 制,降低金融准入門檻,為發展民間金融創造條件,使金融體系充分發揮活力。

16、社會保障:建立覆蓋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體制,使國民在教育、醫療、養老和就業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環境保護:保護生態環境,提倡可持續發展,為子孫後代和全人類負責;明確落實國家和各級官員必須為此承擔的相應責任;發揮民間組織在環境保護中的參與和監督作用。

18、聯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態度參與維持地區和平與發展,塑造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維護香港、澳門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過平等談判與 合作互動的方式尋求海峽兩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可能途徑和制度設計,在民主憲政的架構下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

19、轉型正義:為歷次政治運動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屬,恢復名譽,給予國家賠償;釋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釋放所有因信仰而獲罪的人員;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查清歷史事件的真相,釐清責任,伸張正義;在此基礎上尋求社會和解。

四、結語

中國作為世界大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和人權理事會的成員,理應為人類和平事業與人權進步做出自身的貢獻。但令人遺憾的是,在當今世界的 所有大國裡,唯獨中國還處在威權主義政治生態中,並由此造成連綿不斷的人權災難和社會危機,束縛了中華民族的自身發展,制約了人類文明的進步——這種局面 必須改變!政治民主化變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為此,我們本著勇於踐行的公民精神,公佈《零八憲章》。我們希望所有具有同樣危機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國公民,不分朝野,不論身份,求同存異,積極參與 到公民運動中來,共同推動中國社會的偉大變革,以期早日建成一個自由、民主、憲政的國家,實現國人百餘年來鍥而不捨的追求與夢想。

2008年10月24日 星期五

陳師孟:現在的共匪比過去可怕一萬倍,我們要繼承先總統 蔣公遺志,發揚三民主義,反攻大陸,統一中國,拯救十三億中國大陸同胞於水深火熱之中。

好啦以上除了第一句以外都是設計對白

可是,真的一點違和感都沒有啊。

結論就是兩蔣時代的思想教育真的很成功,或是陳的內心深處果然還是愛著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