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8日 星期六

到底誰夠格成為民國百人

這個爭議爆出來的時候我第一時間沒有去估狗,現在推測也都下線了吧?所以我要先承認我其實不知道這個民國百人票選活動實際的入圍條件是怎樣。不過既然沒說是民國百大偉人或百大好人,我猜入圍的要求也就是 1. 民國人 2. 對民國歷史有重大影響。

而如果以這兩個條件來說,毛澤東鄧小平確實當過民國人,對民國歷史影響也大,豈有不適合?更不用說被一些媒體順便點到的民初軍閥一干人等,其中不少本就是在成王敗寇之下受到了歷史的不平對待,在中華民國一百歲之際稍稍給他們一點平反,豈不更能彰顯民國的成熟與對自身歷史的誠實面對?

也要感嘆國民黨的洗腦教育真的很成功。成功到連國民黨的政敵都是一提到共匪歷史名人就起乩的程度。

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剪報] 藍領白領不同 調查豈能不分!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x112010121000123,00.html

這標題乍看很不政治正確,好像在說這種調查分藍領白領有道理?

不過實際內文的意思是,豈可以只調查白領就當成全體的結果發表?

以下合理引用中國時報刊登內容:

觀念平台-藍領白領不同 調查豈能不分!

* 2010-12-10
* 中國時報
* 【夏曉鵑】

 日前行政院研考會發佈二○一○年「外籍人士國際生活環境滿意度調查」結果,得意地宣稱「外籍人士中約有七成四(七四.四%)的受訪者對臺灣生活、工作、文化包容與接納及國際化環境的建立等各方面表示滿意,與二○○九年的調查結果(七五.一%)相較,並無顯著性差異。」

[......]

 仍記得二○○五年仲夏,高雄捷運工程的泰勞抗暴事件,以及因此而引發的政治風暴嗎?任何略知台灣的外籍勞工處境的人,看完了研考會的調查報告,必會產生困惑;在台灣的外籍勞工怎有可能對台灣的工作環境、文化包容度,有如此高的滿意度呢?

 原來,研考會的調查,非常巧妙地只針對在臺居留的「白領」外籍人士調查,並且註明「不含由產業需要所引進之外籍勞工、外籍監護工與外籍配偶」。為何如此呢?可能原因有二。第一,研考會的調查準確地指出政府的態度與施政方針;只有「白領」的外籍人士才是政府所欲關切的,而「藍領」的外籍人士,包括所謂的外籍勞工、外籍配偶,根本不在政府的服務視線中,顯現充滿階級歧視的意識形態。第二,政府清楚瞭解「藍領」外籍人在台灣面臨層層剝削、歧視,但為了形象包裝,刻意將外籍勞工和外籍配偶排除,以使調查結果呈現出外籍人士對台灣生活非常滿意的瑰麗結果。[......]

 台灣在一九九二年通過《就業服務法》之後,就明白地依階級將外籍人士二分,從事漁工、看護工、家庭幫傭、工地工程與製造業的藍領外籍人士,即所謂的「外勞」,與白領外籍人士,受到不平等的法律規範。藍領外籍人士不得自由轉換僱主、有嚴格的工作年限,且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的規定,使「外勞」永遠不可能成為公民。唯一能使藍領外籍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或公民身份的條件,是與公民結婚,再以「外籍配偶」身份申請來台。然而,即使成為台灣人的配偶,他們仍必須面對各種查察、複雜而嚴苛的程序,辛苦地過五關、斬六將後,才能取得身份。此外,外籍配偶和外籍勞工同樣受到台灣普遍性的歧視,被汙名為社會問題的製造者。

[......]

 (作者為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教授兼所長)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孿童愉悅指南,亞馬遜有售!?

消息來源:http://gawker.com/5686953/internet-outrage-gives-amazon-pedophilia-guide-a-101000+percent-sales-boost

是的書名就叫做 The Pedophile's Guide to Love and Pleasure. 並不是什麼刻意聳動的書名。內容(據說)就跟你想的一樣。

這本獨立發行的電子書原本在亞馬遜墊子書店的排行榜上敬陪第十五萬八千多名,但在被媒體報導出以後的六小時以內就衝到了一百多名,一天以內進入暢銷榜六十多名。當然啦,我相信大部分買了這本書的紳士們都是好奇這本書裡面到底寫了些甚麼。而按照讀者評價來看,其內容不管是從一窺戀童者的內心或者是從實用(?)的角度來看都乏善可陳。就算不牽涉道德評價這也是本爛書。

不過我覺得這個事件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很多包括家長團體在內的團體組織開始要求 Amazon 將本書下架否則就要抵制,Amazon 目前還是強硬宣稱這是 censorship, 絕不照辦。大家覺得言論自由可不可以延伸到這樣的事例?如果可以,是不是應允許依竊教導宣傳犯罪行為的言論資訊?如果不可以,值得剝奪言論自由的標準為何?

2010年11月9日 星期二

美國人:台灣的研究生來美國,要補助他一個月美金一千五,這叫做~嗶~~

這個粗口事件,爆粗口本身你說他一時情緒也好,說他粗鄙野蠻也好,也就是一個人的言行問題。當然作為公眾人物你的顏行受到公眾檢視,承擔言行的後果是天經地義,但是弄到全國的政治人物都繞著一個人的粗口轉,則反而令人懷疑這兩邊是不事都刻意在打迷糊仗?

現在陸委會說中/陸生都還沒來台,當然根本沒有甚麼補助中/陸生這回事,被挑出來鞭的是專案短期的參訪研究,還只是延續前朝與前前朝的政策(然後又自相矛盾地決定停辦,難不成這粗口其實是罵對了?)。這麼說看似沒錯,但是還是迴避了真正的大問題--現在社會上對於中/陸生來台以後的待遇,權益,限制等等是有疑慮的。

更上一層,在整個高教/學術體系中,對非本國籍學生/學者的定位以及各種相關法規做法,乃至於整個研究生體系的定位,都大有需要檢討之處。

再加上外籍移工,新移民配偶政策等等的議題,我們更可以看出最上層的問題其實是:從社會到政界,台灣對於自身隨經濟發展漸漸轉型為移民社會這個趨勢完全沒有準備,更糟的是完全不想面對。

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近期雜感

農地徵收,死刑存類,生技園區,性交易除罪/合法到最近的蘇花改議題的討論,一方面讓我欣慰於台灣民眾對政治的參與終於超越統獨/國族認同這類政客炒作的萬靈丹,開始有了真正共民意識的萌芽,但是也讓我看到一些令人憂心的現象:太多人選定立場再找理由藉口支持自己的選擇。

在近期的幾個重大爭議話題裡面,最明顯可見的是地方利益與憂國憂民思想的衝突。

一方面,少數人也是人,尋求幸福生活(沒錯,幸福不 "只" 是物質上的豐裕方便,但是也不能否定物質上的富裕方便是幸福的一大環)的權益不應該跟多數人有差別。又不是和諧組國還要把人民分成城市農村兩個階級。

另一方面,為了個人權益追逐開發而不顧公眾利益甚至是環境永續等等 "大"(對某些人來講,也就是疏離的,打高空的)價值也是不對的。

所以,這裡面的對錯要怎麼分呢?

事實就是這兩個價值都有道理,而各種公共議題最後的處理方式都是也應該是在這兩個價值的衝突擺盪協調中找出平衡點。因此我沒有辦法理解的,公眾議題又不是料理東西軍--就算是好了,來賓也都很掙扎啊--為何參與討論者似乎都可以那麼輕易地先選好自己要站在光譜的哪個極端,然後再找理由支持自己的立場。

希望有一天,又遇到這樣價值分歧的公眾議題的時候,更多人的反應是:"呃,讓我想一想"。
我自認為中間民眾,不是說我總是對各種公眾議題不能做出選擇,或一定支持中道路線,而是我可以被說服,而非先憑感覺選好立場再找理由合理化自己的選擇。

2010年11月3日 星期三

丟馬桶毀生態?

合理引用公視 2010 11 03 新聞:

潛水客丟馬桶沉綠島 毀生態罰6千

一群潛水客上個月在綠島潛水時突發奇想,十幾個人在一個白色馬桶上簽名以後就把馬桶放在海底的人工魚礁拍照留念,事後還把這段影片po上網,結果被網友罵翻了天。

雖然潛水客的動機只是覺得好玩,但是這種行為卻破壞了海洋生態和景觀,帶頭潛水的教練將被罰款六千元,綠島鄉公所今天也趕快把馬桶打撈上岸。

影響景觀當然沒話講,相關新聞一面倒地說破壞生態我就不太懂:為什麼丟一整艘沈船下去叫做人工魚礁,丟一個陶瓷材質的馬桶就是破壞生態?

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國旗,國歌的幾件事

之一

我不喜歡這個建國百年元旦升旗紀念圍巾: http://www.morningtaiwan.tw/2011/2011scarf/index.php?op=product

第一,在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的三種意象中,它太過突顯最挑動台灣人民敏感神經的國徽/國民黨徽。

第二,把白日放到青天跟紅地交界的地平線上是什麼意思呢?強調中華民國日暮西山嗎?就算要掰是旭日東昇,跟建國百年的意象也不合。另外,這樣的搭配再一次地弱化了青天與紅地,相對更凸顯國/黨徽。

第三,圍巾上的圖騰雖然本土但是缺乏對中華民國建國百年的傳承意義。在建國百年這個主題上,硬要搞台灣本土是很自欺欺人的一件事。不管你的政治立場與國族認同如何,不可否認的事實是中華民國在台澎金馬的歷史只是中華民國百年歷史中的一部分。這些圖騰拿來做台灣光復(或者你要說是被日本重新割讓也好)紀念還比較有道理,拿來做中華民國建國百年紀念就顯得矛盾而可笑。所以,是不是要弄幾個傳統中國的圖騰,或中華民國在大陸時代的圖騰來平衡一下呢?或許可以但依舊不是最佳解。我前面一篇祝賀民國九十九年的文章就提到了,要尋找具有中華民國百年傳承精神的事物,不需要從國族,文化方面入手,更重要的是這百年來中華民國人民(不管他們是誰)對於更完美的社會,更幸福的生活的追求。當然這種東西很抽象,要找到圖像化的圖騰不容易。我一時想得到的,一個是孫先生的剪影,一個是雙十標誌。孫先生具體的政治主義在現在看來多有淺薄過時,但是他追求民主與自由,啟發了人民覺醒;雙十標誌則象徵了人民的覺醒與追求民主自由的具體行動,足以作為超越當今台灣國族,歷史認同之分歧的象徵。

第三,這是非戰之罪不過建國百年標誌真的很醜,尤其是,如果你沒有在裡面填上什麼東西,更醜。

之二

藍綠心裡都不愛中華民國國旗,然後都交相指責對方才不愛。

之三

中華民國國旗最大的缺點是,真他X的難畫。

之四


和現行國歌比起來,國旗歌在音樂,文字,意境方面都更適合做為中華民國的象徵。國旗歌的好,可以看胡又天的這篇。國歌方面嘛,音樂死氣沉沉就不說了。作為發動革命建立中華國的黨,革命黨/國民黨在歷史上有不可否認的重要地位。但是現行國歌中的孫先生訓辭不管你怎麼掰它都還是對一小群人的訓勉,拿來作為屬於全國國民的國歌是不通的。

之五

教育部長說學校週會朝會要唱國歌。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914366.shtml

其實唱不唱國歌是其次,週會朝會本身就是威權統治餘毒。

之六

我之前提到過好幾次,要徹底解決國徽又是國民黨徽的問題,最聰明的方法就是國民黨 "還徽於國",停止使用青天白日為黨徽。國民黨傳承了領導中華民國革命建國的歷史,黨徽即國徽有一定的歷史因素。但是如今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有了紮實的民主發展與政黨政治,即使改善的空間還很大,卻已經不是革命的年頭了。此時國徽就應該屬於全國全民,沒有繼續以之作為一黨一派之象徵的道理。

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劉曉波對馬英九(曾有)的期許

老馬主張的與對岸建立互信,化解衝突,甚至包括接受一中各表等,我基本上都還可以贊同。但是這個贊同同時必須建立在--同樣是老馬口口聲聲主張的--和解不代表無防備,有一中也不能沒有個表。可惜以他實際就任總總後的言行來看,這個中華民國以及民主自由價值的底線,就算還沒到全面棄守,也經常被有意無意地忽視。

現在回看劉曉波當年的文章,老馬實在有太多需要反躬自省之處。

http://www.nownews.com/2010/10/09/11490-2653496.htm

以下合理引用 NOWnesw 2010/10/09 重登的,劉曉波於 2006 年五月發表的文章 "馬英九的民主牌有遠見"。

好在,馬英九雖然認同「九二共識」和「一中各表」,但他並沒有陶醉在「高規格」氛圍中,而是清醒地意識到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仍然懷有至深的「台灣悲 情」:中共圍堵導致了台灣的「國際孤兒」狀態,如果中共仍然不改變圍堵策略,那麼台灣人的「孤兒悲情」只能愈演愈烈,台灣民意也就會離大陸越來越遠。所 以,他在儘量向美國展示了善意、能力和魅力的同時,也對中共表現出前所未有的強硬態度。換言之,馬英九也決不會用矮化台灣的主權地位來討好中共。
  
3月20日,馬英九在紐約演講中提出:「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一個國家不需要獨立兩次」。他還呼籲兩岸應該首先就撤除導彈、建立軍事互信和簽署和平協議展開談判。
  
3月24日,馬英九應邀在胡佛研究所演講,強調台灣從未擺脫過的悲情。他提到台灣百年來三大悲情事件:近代的割讓台灣,現代的228血 案,1979年以來的國際孤兒。馬英九指出,百年前的「馬關悲情」已被光復化解,半個世紀前的「228悲情」也在民主進程中逐漸彌平,今年台灣紀念228 血案,馬英九代表國民黨表達懺悔。剩下的只有「孤兒悲情」延續至今。他表示,如果中共連一點國際空間都不給台灣,那就等於逼反台灣人,不要說台獨,「包括 我在內,我們這些人都會反。」馬英九呼籲中共給予台灣更多的國際空間,否則「後果要自負」。如此重話,在國民黨黨魁中還是第一次。

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富人稅/奢侈稅的再思考

先貼這個新聞。我對羅淑蕾沒有甚麼特別印象,但是這個提議還滿符合我之前主張的,要增稅應該以那種錢滾錢的所得為目標,而非奢侈消費。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10070350&pType0=aIPL&pTypeSel=0

以下合理引用:

立委建議課徵資本利得稅

中央社 2010/10/07


[......]如果屋主出售豪宅,土地交易所得免稅,房屋雖然要課稅,但以政府公告的評定現值計稅,2.9億元的信義之星,政府認定的課稅價值只有500萬元。

羅淑蕾指出,假如信義之星民國97年每坪約100萬元,目前180萬元。160坪房屋97年買進1.6億元,99年賣出可賺進1.3億元,依稅法規定,評定現值只有500萬元的信義之星,出售後僅需繳交58萬元的財產交易所得稅。

[......]羅淑蕾表示,如果要解決貧富差距惡化問題,就不能迴避「對高所得者課稅」,對富人所課的稅必須是所得稅、資本利得稅等直接稅,而不是汽車稅、遊艇稅、豪宅稅等間接稅。

再看這個: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20597&type=政治

以下合理引用:

立院:豪宅大車應徵奢侈稅

自由電子報 10/13/2010

立法院法制局今天提出「從外國立法例談我國課徵奢侈稅之可能性與相關修法方向研析」研究報告。[......]

報告列出幾種常見的奢侈品,包括豪宅、排氣量大汽機車、遊艇與飛機。對此,法制局建議修改土地稅法、貨物稅條例使用牌照稅法,針對豪宅加徵150%到200%地價稅與房屋稅;3000cc以上汽車可按不同級距,加徵50%、75%、100%、150%等牌照稅。

[......]

至於珠寶、金飾、手錶,法制局認為不需修法,行政院可在現行營業稅法5%到10%範圍內自行調整。對於特殊消費行為,法制局建議地方政府可依娛樂稅法,針對電影、演唱會等調整稅率。

其實豪宅的問題上面羅淑蕾主張的比較對,真正的問題是做為課稅依據的公告現值脫離事實。以這個錯誤的數字為基準再怎麼加徵也只是治標不治本,更何況這種具有歧視性的分別豪宅與非豪宅然後以不同稅率課稅的做法,搞不好反而適得其反給了豪宅主人 "這可是政府官定的豪宅" 認證,更加拉抬房屋價格。

而車輛的部分也是存在本質上的荒謬。越耗油就要交越多稅,那應該收的就是燃料稅。偏偏燃料稅卻不跟著燃料收,此乃滑天下之大稽也。然後再對大車加徵牌照稅,依舊只是補破網而已。

另外再附上美國關於小不須時代的減稅政策到期以後是否延續或取消或部分取消的議題的新聞。歐巴馬主張對高所得者取消減稅。但是越來越多民主黨內人士開始主張應該提高不能享有減稅的所得門檻(也就是給更多中高收入者減稅)。

http://money.cnn.com/2010/10/13/news/economy/bush_tax_cuts_possible_compromise/index.htm

2010年10月10日 星期日

[聯播] 生日快樂

越接近中華民國建國百年,越讓人想問,這到底有甚麼好慶祝,有甚麼好快樂?如今中華民國偏安於一個小島(及諸離外島),國際間幾乎不被承認,國內被認為是流亡政權,即使是搖著這面旗的人,也多只是在政爭的時候把這面神主牌搬出來戰。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也好,一百年也好,這個國號所統治的土地變了,代表的人民變了,典章制度變了,連文化也變了。要說有甚麼東西真的是一脈相承,我倒覺得甚至不是什麼民族,文化之類了不起的東西,而是在這個國號之下的人民追求一個更完善的社會的意願。

從辛亥革命的烈士,對日戰爭的英雄,防禦台澎金馬的老兵,促成台灣民主化的前輩到今日在政黨夾縫中位庶民發生的青年,他們說的語言不同,信仰的主義不同,甚至,實話實說,認同的民族,國家也都不同。相同的,是他們希望明天--雖然依舊未臻完美--比今天更好一點。而這樣的期望,我相信是不管你我認同的是什麼國家民族,都值得傳承下去的。

附上生日快樂歌(?)一首。MV 上面的跑馬燈文案其實我覺得有點鳥啦,恐怕寫的人也沒有想清楚他堆砌的那些名詞到底是甚麼意義。但是歌本身多多少少還是抓到了一點精神。

生日快樂,獻給這九十九年來,追求一點點真的自由的人們。

2010年9月22日 星期三

[剪報] 頭版控訴女檢太冷血 蘋果被判賠百萬

挑戰自己一貫立場觀點的單一事件特別值得反省思考。

認識我的人大概都知道我在言論自由方面的立場是相當極端的,甚至就算是所謂仇恨罪之類的規範,如果限制的東西牽扯到單純言論我也是相當質疑的。

但是在下面這個案例裡面,我一方面覺得蘋果這種扭曲事實的標題殺人法確實該罰,另一方面又覺得蘋果的標題再怎麼扭曲,也是言論,且也不是憑空偽造,又如何該罰?

大家怎麼看呢?

---

自由時報的版本對背景事件描述比較詳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22/today-so8.htm
中時的版本對此判決的旨意解釋得比較有條理 http://showbiz.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110503x112010092200121,00.html#
順便附上聯合的版本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864094.shtml

自由時報

2010 09 22

〔記者張文川、趙靜瑜/台北報導〕去年11月2日,蘋果日報以頭版斗大標題「這個女檢太冷血」報導,指稱士 林地檢署檢察官鄭嘉欣值日時,為了趕下班,拒絕警方請示指揮偵辦一件性侵害案;鄭嘉欣認為報導不實提控,士林地院昨判蘋果敗訴,應賠償100萬元,並在4 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
蘋果日報所屬壹傳媒法務經理葉錫波說,新聞忠實報導被害人心聲,會提起上訴。

判決書指出,減述(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要點2000年已實施,蘋果日報明知減述程序,和是否將加害人立即移送地檢署強制採證是兩回事,「不惜借用被害人因不知法律程序而發表的不滿話語,當作標題,以吸引人的注意、增加銷量」,法官認為,憲法不保障惡意聳動的報導手段,判決蘋果應負賠償責任。[......]

中國時報

2010 09 22

[......]《蘋果》則向法院主張,標題是被害人陳述的事實經過,報導也是忠實反應事實與被害人感受,並非故意毀損名譽。但法院調查,鄭嘉欣當天指示員警以一般訊問程序調查,但被害人卻誤認採用減述程序才能對黃嫌採證,所以才會對鄭嘉欣拒絕減述程序而感到不滿。

 法院認為,《蘋果》總編輯明知鄭嘉欣並非對被害人不理不睬,且採用減述程序與強制採證是兩回事,卻不惜借用被害人因不諳法律所說的情緒話語製作標題,形同將沒有根據的被害人感受直接當成該報導評論,顯然利用標題聳動,以吸引注意增加銷量。[......]

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

"富人稅" 要不要徵以及要的話怎麼徵

update:

一篇支持奢侈稅的社論,就不整篇轉貼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28/128/2dvca.html

當然,我個人還是認為這篇的論點多有似是而非之處。這篇對於支持奢侈稅的主要論點是 1.進口品對本國經濟貢獻小 2. 違背環保價值。

這種邏輯最大的問題是,進口品與不環保的產品難道不可能是廉價品嗎?對岸進口的廉價含毒產品是奢侈品嗎?

相對的,奢侈品不可能是本土產製且注重環保嗎?有沒有可能 "奢侈品" 之所以這麼貴,正是因為他使用了本地較高價格的人工,並付給公平的薪資與合理的福利,使用符合環境正義方式生產採收的材料並盡可能採取減低環境衝擊的方式來製造?

事實上現在市面上越是本土產製,符合環境正義與勞動正義的產品,價格免不了要高上一些,多多少少算是相對的 "奢侈" 產品。如果再課徵懲罰性的奢侈稅,這豈不是鼓勵大家盡量購買壓榨資源,壓榨勞力所生產的廉價品?這又算得上什麼 "正義"?

又,台灣本土產製的就一定環保嗎?或進口的就一定不環保嗎?進口品問題跟產品的環保問題是兩件事,把這兩個價值混在一起作成奢侈稅,只是製造更多模糊與爭議的空間,不好吃也不好玩。

最後,進口品對本國經濟與環保的影響其實更是微妙。有些產業,考量經濟結構與環境敏感性,並不適合台灣發展。硬是以奢侈稅的方式施行貿易保護主義,傷人五十卻搞不好傷己一百,更是不智。

其實進口商品對經濟的衝擊已經有關稅制度作為調節。如果說今天的進口稅制度不合理,就應該從進口稅著手,而不是加一個奢侈稅來把一頭牛剝兩層皮。同樣的,環保問題應該透過像式炭權之類的制度來施壓,以奢侈稅來對付環保問題更是搞錯方向。

--

update:
這篇起頭的觀點很有趣:
歐巴馬政府/民主黨說美國禁不起繼續對富人減稅造成的七千億美金損失。
--> 那,為什麼民主黨與共和黨都有志一同地認為美國禁得起繼續對中產階級減稅造的三兆美金損失呢?
--> CNN 解釋,這個政策的支持者認為富人多賺的錢比較不會用來消費(而對活絡經濟的益處較小)。

http://money.cnn.com/2010/09/23/news/economy/bush_tax_cuts_affordability/index.htm

有趣的是和台灣徵富人(奢侈)稅想法相比,雖然歐巴馬政府這也是某種形式的富人稅,但是出發點剛好相反:台灣徵富人(奢侈)稅的原因是怪你太會花,而美國則是怪你不夠會花。這樣說富人的奢侈消費不但不應該課徵奢侈稅,反而應該得到減稅鼓勵才對。我必須承認連我都覺得這個邏輯很不直覺啦。還是說所謂的存起來也包括了拿去投資/玩金錢遊戲?但是底下閣友 P 先生質疑的也有道理,把錢埋到床底下可能真的無助活絡經濟,但是拿錢去投資難道不算活絡經濟嗎?

另外,這篇的討論其實也再次證明了一件事:累進稅制與累進稅制中稅率的制定不是國家經濟需求的問題,而是以道德判斷(社會正義?)為基礎,"你的一塊錢跟我的一塊錢並不等值",即便是號稱資本主義的美國亦然。

--

update:

CNN 對三十個經濟學家的調查,發現六成反對任何形式的所得稅增稅(精確地說,取消小不虛的減稅),而贊成歐巴馬倡議的只對富人增稅者為一成。
http://money.cnn.com/2010/09/19/news/economy/what_to_do_economists_survey/index.htm

不過這裡說的富人稅也是我比較能接受的所得稅部分。奢侈稅這種東西目前根本連題都沒人敢提。

--

富人要如何爭稅古今中外一直是一個很有爭議的問題。一派說你錢多,生活豪奢,當然要多繳稅(較高稅率),但另一派說富人窮人只要合法賺來的錢都是自己的辛苦錢,為何要因為自己能力高而受罰?各何況富人佔用的社會福利少,繳的稅(金額)多,高額消費更活絡經濟。

我個人是覺得與討論具有針對性的 "富人稅",不如好好檢視修正稅制整體。這年頭多有聽聞富人不但不用繳比較高的稅率,是實上還有各種手段避稅避到實繳稅率比升斗小民還低。不管你認為該不該徵所謂富人稅,窮人繳稅比富人多的這種 "窮人稅" 現象絕對是不合理,更應該優先處理的問題。

如果真的要開徵富人稅,我個人是反對針對奢侈消費加稅的。奢侈品定義模糊先不論(兩三個小時的藝文表演幾千元票價算不算奢侈?可是藍綠政府之前不是還都研究過藝文表演票價抵稅之類的?),畢竟你豪氣一擲千金,這千金可以養活一整串下游產業鏈,造成的產值遠不只千金也事實;且許多奢侈品已經在生產銷售或進口時額外徵稅,針對購買者再剝一層皮實在難謂公平正義。

但另一方面,就像窮爸爸富爸爸裡面講的財務自由觀念,你有錢到一個程度以後,你繼續賺進的錢已經不是 "你" 努力賺來的,而是 "你的錢" 努力賺來的。這種錢不是靠你付出勞動或智慧所賺來,賺來後卻歸你所用,更重要的是這種錢賺錢的金錢遊戲過程中並無多少下游產業鏈可以受惠。簡單的說,賺這種錢是少勞多獲,少益於社會,才是真正應該加強徵稅的目標。

2010年8月29日 星期日

搭大眾運輸系統不想讓座的方法(誤或無誤?)

不管怎麼說,打人,還打老人就是不對了。

但是,如果不相信公車/捷運上真的常見這種倚老賣老橫行霸道的人,那你就顯然是公車/捷運搭得不夠多。如果政治人物也不相信,那就是真的是與庶民脫節了。

從小到大搭公車捷運,不管是在台北或高雄(我自己在新竹的時候反而很少搭公車)都常見這種老人,步履穩健精神飽滿,拿著台小收音機開得震天價響,放京劇或台語化的日本歌皆有。一上車就大呼小叫要人讓位,有時候還一人占兩人位,雙人座半躺半坐,或是給下一站要上車的朋友占位子。這種人來一群就更熱鬧了,聲音宏亮大聲喧嘩,整輛車廂真的就像是他們下棋聊天的公園樹蔭,只是還有冷氣可吹。

讓位給這種人,真的很不爽。他們的精神比累得跟狗一樣的我還好啊啊啊。

不過打人絕對是錯誤的策略。如果我坐博愛座我通常就算不爽還是會讓啦。畢竟規定是規定。但是碰到真的真的很不想讓位(不管是不是博愛座)的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一付虛弱的樣子說自己不太舒服。如果對方還咄咄逼人,我就拿出隨身攜帶的氣喘噴霧(其實我的氣喘很輕微而且不常發作。但是有理由待氣喘噴霧就帶著!必要的時候這比殘障手冊還管用)說我真的不太舒服而且吸了噴霧以後會有點心悸發抖(也是真的)。基本上到這個程度如果對方還硬要坐,旁邊也會有人好識相地主動讓坐了。

以上,沒有教大家不誠實或者是碰到真正的老弱婦孺不讓座的意思喔!

2010年8月18日 星期三

蔡英文:客官您就先點這道菜,點了以後我們再研究到底要下什麼料(設計對白)

以下合理引用聯合報 2010 08 19 新聞:

蔡英文則定調,ECFA將擴大台灣的貧富差距,對社會的公平正義感受也是很大的衝擊,民進黨重新執政後,「會讓人民自己做決定,民進黨會跟著民意走,並依 當時的民主程序來進行。」民進黨會主動推翻ECFA嗎?蔡英文說,「看對台灣經濟傷害到什麼程度,我們視情況而定!」她強調,「一定要在社會理解的基礎 上」,「我不會像國民黨那樣橫柴入灶」。

這大概是近期蔡英文最令人失望的言論。ECFA 好壞在此不論,但民主社會中作為一個政黨的領導者,你就是要有主張有政策,要能說服人民引導民意支持你的政策,最後透過選舉贏得人民的肯定與授權,使你領導的政黨能夠執政並貫徹這些政策。哪裡有 "請大家先選我們,等我們選上了再來研究大家想幹嘛" 這樣的道理?

2010年8月8日 星期日

[英文剪報] 討論 Target / Best Buy 贊助爭議性候選人事件對所有消費者的影響

Why Target And Best Buy's Support Of Anti-Gay Bigots Is Going To Change The Way You Shop Forever

http://consumerist.com/2010/08/best-buy-still-hasnt-apologized-for-donating-100000-to-anti-gay-bigots.html


簡單整理一下本文論點:

最早,美國的公司是不能直接資助候選人的。不過公司高層高興當然可以私人捐款,或者是設立基金接受員工捐款。

後來最高法院認為這樣的規定違憲:公司企業也是人(法人),也有言論自由,而捐款給特定政治人物屬於一種言論的表達。

公司企業拿從消費者那邊賺來的錢 "發表政治言論"(捐款),那麼消費者對商家的選擇也等於是一種政治言論的表達。

也就是說,從此以後消費者的任何一筆消費都是一種政治行為。

為了政治立場抵制商家這種作法在過去讓人覺得有點跳 tune ,但如今既然消費變成了一種明確的政治行為,相對的抵制作為一種政治表態也將會越來越普通。

即使如此,消費者/大眾對政治的選擇還是會越來越少--再怎麼互相競爭,在產品特色上針鋒相對的公司企業,其對政治立場卻都是相同的:更少的規範,更大的自由,削減對消費者的保護以及資訊的不揭露。

除非你不消費,或者移民,不然你就等於被迫表態支持這種政治立場。

2010年7月21日 星期三

本月金句

"因為當一個權利以概念性的原則呈現的時候,大部分的人都會認同。但是當它以一個個案來呈現的時候,人的看法就會隨著每一個人的看法而不同,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有憲法。言論自由或是其他的人權必須以一個整體來保障,因為一但牽涉到特定事務的時候,多數人的觀點就不免侵害到少數人的權利。" --我同學宋公

2010年7月10日 星期六

台灣人民我為什麼要農村?

更新:

七月十幾號(我是在十五號看到的)的時候,注意到臉書上有了一個新的聲援大埔事件的活動頁面,標題是 "反違法徵收良田,要永續農業發展-台灣人民要農村717凱道守夜行動" (原本的頁面還在,標題,也就是那個引起我此文質疑的標題,是 "台灣人民挺農村717凱道守夜行動")

要說這個改變是我這篇文章裡面這些不受歡迎的言論所成就的,大概太自我陶醉了。但是不管我這些意見在這樣的改變裡面有沒有起到作用,看到這個新的標題還是令我欣慰。

---

這是在臉書上看到 Case 同學 Shih-Hua Yu(柿子)分享的" 台灣人民要農村717凱道守夜行動" 的一些回應,重新整理一下以後張貼在此:

我還是覺得,反對政府與財團粗暴強佔農地,假園區真炒地,不表示農業就值得支持。

台灣的農業除了極少數做出差異化者以外,大多數是環境衝擊巨大的高汙染產業,且經濟利益薄弱,甚至根本是竊用你我所繳稅金的稅金小偷。就算從人道考量不求立刻斬而除之,也早就應該列入不能轉型就落日的產業。

再次強調,極少數做出差異性的農產品除外。但是以其他大多數而言呢?台灣農業就是砍掉森林,填平濕地,挖開山坡,大量施用昂貴的化學肥料與農藥,加上近乎免費取得,其實卻是耗用龐大納稅人稅金與成百研究研究人員青春歲月所開發的種苗,種出貴,過剩,難吃,沒人要買的垃圾,然後再強迫政府收購。

(政府收購的這些垃圾最後都進了英勇國軍的肚子裡。我還記得我當年吃的那些爛香蕉,酸柳丁,小到可笑還長成秘雕狀的吳郭魚...... 更好笑的是我本來以為這些次貨所以應該很便宜,結果我那個單位後來自己拿伙食費跟外面買,居然更便宜又好吃,但是過了沒幾個月就被司令部來函指責說我們不配合政策且有圖利之嫌。看到沒你我的稅款就是這樣被花掉的。這裡面就算不可否認地盤商賺了好幾手,能說農民不是共犯結構的一員嗎?)

然後,要跟他國簽 FTA 或跟對岸簽 ECFA 讓台灣人民能買到便宜又高品質的外國農產品的時候,又是誰,憑什麼跳出來嚷嚷說不可以?為什麼我一定要買台灣濃民生產的那些又貴又不好吃的東西?我上班領的薪水也很鳥,生活也很辛苦啊!農民的生計需要保障,那誰來保障我的生計呢?

還有,把台灣農業跟糧食安全聯在一起的,不是不懂國家安全就是厚顏無恥的騙子。台灣當今的國防方針--事實上非常合理--就是萬一發生戰事(包括被封鎖),以撐過一個月左右為目標。

撐不過一個月:投降

撐過一個月,沒有外援:投降... See More

撐過一個月,得到外援:那就有搞頭了

結論就是台灣根本不需要超過一個月的糧食存量。難道重拾老蔣那個屯儲十年戰備存糧的做法,萬一台海生波我們就真的可以跟老共打個十年?真的還有人信這套??

至於說長期因為全球氣候改變而造成糧食供應的危機問題,的確,台灣需要保留農業實力以因應全球變遷。但是這跟保護現在看到的這些農民是兩回事。事實上台灣現在的農業大量消耗地力,破壞環境,浪費育種成果,根本是在侵蝕我國未來的農業資本!

至於說老農年金,這我倒沒有很強烈的反感,不過這的確是結構性的問題--老農不是僱員,沒有退休金等等福利,所以有老農年金,這還滿合理。可是雞排攤老闆還有路口雜貨店老闆也沒有退休金啊,我們的老雜貨店老闆年金以及老雞排攤老闆年金在哪呢?

總結來說,最近一連串的農業議題與運動,讓我感覺支持不下手的原因就是除了對外來迫害的指責--雖然確實值得指責--以外,我看不到農業人口的自我反省與期許,以及願意負起公民與環境責任的承諾。

我從小到大聽農業升級,精緻農業的口號至少聽了二十幾年,結果還是這副德性。當然政策的偏差與時代背景的不同要為台灣當今的農業現況負很大一部分責任。但是另一方面,少部分農民確實能將農產品做出符合環境正義,差異化,品牌化這樣的事實是不是也顯示了其他沒做出來的農民多多少少自己也要負點責任?

台灣人民要農村?如果有一天,歐美國家的消費者走進社區的超市,指名要台灣產品,萬一發現買不到的時候,他們會寫信給自己的國會議員,告訴議員大人說台灣的農產品不但便宜又好吃,而且健康,生產方式符合環境正義,銷售管道更符合公平交易精神,希望議員大人盡快支持通過與台灣簽署貿易協定,開放台灣農產品進口。

就算一時還做不到這種程度,至少要有這樣的自我期許。這樣的農村,我才會想要。

---

以下為留言回應。文字太長,想要也以留言形式回應結果被吃掉了。

---

一樓部分:

"好玩的是 大埔農地正是版主口中的差異化農地" 我要再次強調,雖然這篇的思考起源跟大浦事件有關,我這篇的意見主要是對整個台灣農業存續的思考,跟我對政府財團強徵大埔農地的譴責是不衝突的。

"都是不斷在改進 只是有人負責研發 有人負責推廣 而大多數農民負責使用完成後的技術後者被說成不思改進嗎?" 這就是問題之所在!研發,推廣可是投注了大量金錢與時間成本的,但是如果給農民只用的代價卻是不成比例的低。這對廣大非農民來說又如何公平了?

二樓部分:

"再說要比浪費地力, 破壞環境等, 農業怎比得上科學園區??" 這是好問題!蓋工廠應該要環評,開果園蓋豬舍要不要環評?你又怎麼確定哪個產生的環境壓力比較嚴重?看到綠綠的就很環保?那檳榔樹,高山茶也綠綠的也很環保啊。

真正的問題是不管農田還是工廠,都是要使用土地,使用土地就是要破壞原本的森林草原濕地山坡,而工業至少在理論上可以提高單位面積的產值而縮限使用的土地面積,污染排放的問題技術面上大多也可以合理控制(也請注意我從來沒有說過台灣現在的工業,科學園區就很好了。我整篇要強調的正是這不是 "要甚麼產業" 的問題,而是 "要產業變成甚麼樣" 的問題。農業也好工業也好,甚至服務業也一樣,消耗社會與自然資源產生的效益都需要妥善評估規劃),相對的農業需要耗用的土地是無法妥協的。甚至不要說是農業與工業,"有機"農牧業與傳統農牧業相比也有這樣的尷尬。舉一個美國的例子,"有機" 牧場養一頭牛需要的讓牛隻活動與吃草的草地,是不人道的集中式牧"廠" 的五到十倍。雖然有機生產方法造成單位面積的環境壓力低,但是你還是砍了五到十倍的樹,侵占了野生動植物五到十倍的棲息地啊。功過相抵,是不是真的就比較環保?這個問題到現在還在吵,我也沒有答案。

至於說台灣農產品好不好,是不是比較不毒?我只能說都這麼好的話就不用怕跟國際互相開放市場了。說國外進口的東西不健康不環保,那國產品就主打健康環保啊。我不是一直提醒台灣農業要生存就要作出差異化,負起環境責任嗎?

產銷失衡,偶發狀況由政府提供緩衝是一回事(我的確也反對政府長期不合理地補助/優惠晶圓面板這些廠商,且是讓他們更加剝削台灣的環境與人民。不過這也非屬此文討論範圍了),但是舉蔥蒜葉菜柳丁荔枝龍眼文旦為例,這些東西記憶所及十年來似乎不是欠收就過剩(這的確只是個人印象,可能與是時差異甚大。如果有人可以幫忙提出數據確認或反證,十分感謝),過剩就要政府收購,欠收則要租稅減免,年年都是吃定全民。

產銷結構上的問題牽涉複雜的政經鳩葛,責任不能單推給農民這事實,但是這也不能改變產銷問題需要解決的事實。如果不思解決,或是就此認定解決不了,那麼就不單是做不好而是 "做不好且不想改變/改變不了",則我又為什麼不能不要?

--

三樓提到我人不在台灣(這也是很有趣:人不在台灣的美國人關心台灣事大家都好感動說你看歪果扔都這麼關心台灣,人不在台灣的台灣人關心台灣事就是躲在安全處說風涼話),但是我正是因為身在美國而能看到美國農牧業的恐怖--雖然我所在的系所不是直接作農學的,但是這裡(明尼蘇達)以及附近(威斯康辛,上述兩者都是農牧業大州)的學校很多作生態方面的老師都專長農牧業對生態的影響,其中很多更是美國農牧業人事長期寄送死亡威脅的對象--也因此讓我更深刻體會到農業若不立即轉型為更尊重環境責任的的生產方式,其危害之巨大絕對不下於看得見的高汙染產業。

--

四樓:

我在高雄服役應該是零四年的事情。副供站的東西只能說...... 別提了吧。不過我最怨恨的米的問題不在副供站。軍米是軍方補給單位負責撥發的(補給處?不記得了)--不是不用錢的啊,主食也有預算,用那個錢買的。後來我們年幼無知的補給官發現跟外面買的米更便宜又比較好吃,就每個月都把撥發的米退回去,沒過幾個月就被上面警告了。

--

再補充一些在臉書上的討論心得:

回到大埔農地被強徵的事件,假設今天被強徵的是純民宅,是手工藝作坊,是工廠,甚至是墓地或荒地,都不會改變政府徵收手法粗暴,缺乏全盤規劃的事實(公權力與私權力衝突之平衡問題),也不會改變徵收來的土地根本是假開發假振興經地真圖利真炒樓的事實(根本沒有真的為公眾謀利益)

這並不就是說農村,農業問題就不存在不須討論了。但是就這個事件而言,把關注點放在農業的角度來討論,我看來是一種概念的偷換。

的確我的看法就是之前有臉友提問的,這就是手段問題(包括公私權力衝撞的問題)。也有臉友對我這個看法提出了疑問 "難道不是農村的價值是受到一些人的肯定"。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是:抱持此看法是個人的抉擇我無法強制或禁止,但是我確實認為這種觀點是危險而有害的。因為這種看法同樣隱含了對不同產業價值的預設立場,同樣試圖決定土地及既有屋舍聚落的命運,只是在這一批人的眼中農業有比較高的優先權。

心眼小一點來說,這樣讓家中幾代都是小上班族的我很惶恐啊。台灣人民要農村,那我是不是也應該趕快來舉辦一個台灣人民要上班的活動。然後樓下雜貨店老闆也來弄一個台灣人民要開店(巷口小七的店長看不下去,也跟對面麥噹噹合作搞了個台灣人民要加盟)。攤販弄個台灣人民要擺攤。還有台灣人民要開計程車,台灣人民要...... 然後這個公私權力之衝突與平衡的大問題就變成各利益團體間的競爭了。結果爽到誰?又是爽到政府啊!放你們自己去吵,我公權力的使用問題,甚至是將公權力納入私用的行為都沒人管了嘛。

還有,我個人的確是不贊成台灣發展大威模的糧食或經濟農業的。(然而還是要強調,這不表示目前看到政府的粗暴徵地手段就是可以因此被合理化的)

從生態的觀點來看,台灣的地形複雜,生態多樣性高,確實是寶地。但是換句話說,也就是環境的敏感性高--幾乎可以說,同樣是一公頃土地,你在台灣任何一個地方開發,造成的生態衝擊都會遠大於在老美某個農業大洲一望無際的平原上開發一

從生態上來看最理想的狀況當然是人類直接從台灣消失。可惜這暫時不可能。台灣人民要生存要生活,一定程度的土地開發是必要的。既然如此,儘可能地最大化單位土地的經濟產出,藉以限制總開發面積就是唯一的路了。然而農業對土地的需求龐大,且是在可預見的未來都難以用科學技術克服的限制。繼續大規模地以這種低單位面積產值的模式使用土地產生的無形生態成本將是難以想像的。因此要不就是提高農業的生產效益,要不就必須縮限農業使用土地的數量。

[剪報] 衛兵吹電扇 別急著苛責

以下合理引用中國時報:

咱的社會-衛兵吹電扇 別急著苛責!

 從新聞媒體上一張女憲兵站哨吹電風扇的照片,掀起一片衛兵是否應吹電扇的軒然大波,筆者有不同的看法。

 我們必須了解,「執行勤務」不同於「接受訓練」。事實上,衛兵站哨就是在執行營區的警衛勤務,由於其肩負營區安全防衛的第一線,責任重 大,故執行衛哨勤務時,其身分、權責皆不同於日常,其在裝備上需要配有武器槍械以確保單位安全,在精神上則必須充實飽滿,始能提高警覺、時時戒備。正因為 衛哨工作的責任重要,所以國軍明令不能任由未受完整訓練的新兵來執行。

 既知衛哨工作是勤務而不是訓練,則各職司者便有必要依單位特性,而給予執勤者一定的規範和輔助,以因應各單位的特殊需求。所以,酷暑下的 衛兵能否吹電風扇?便應該從有否幫助勤務確實執行來著眼,而不是遷就於輿論的風向,誤把執勤當訓練。否則,若一切軍中勤務工作都要比照訓練階段或戰爭階段 來要求的話,我們的國防備戰工作將要大亂矣!

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

玩魔獸世界,救人救己

http://io9.com/5558603/12+year+old-uses-world-of-warcraft-skills-to-save-his-sister-from-moose-attack

來個比較輕鬆的新聞:

挪威一個十二歲的小男孩利用打線上遊戲 "魔獸世界" 的經驗,在現實世界中救了他的妹妹。事情的經過:他跟妹妹在自家附近的森林裡閒晃,結果他妹妹不小心 aggro 到一隻大角鹿。大角鹿對妹妹發動衝鋒,小男孩立刻對大角鹿使用嘲諷把怪,啊不對,我是說大角鹿,吸引過來。小男孩成功建立大角鹿對他的仇恨以後,妹妹就可以安全地離開戰鬥。接著小男孩使用(魔獸世界中三十級獵人可以習得的)假死,大角鹿覺得無聊就自己走掉了。

這個新聞的教訓是,含著網路線出生的這一代新人類自有其一套將網路資訊結合於現實應用的技巧。舊人類看不慣的各種亂象,沉迷態度,實際上經常只是反映了一種另舊人類無法了解,難以參與的生存法則。所謂得看不慣,或許正是舊人類眼見自己所持有的舊價值,舊技能為時代所淘汰而激發出的危機感而已。

六百關心您:現實世界中的熊是對假死免疫的喔,請勿以身試熊。

2010年6月6日 星期日

台大咩去當 show girl 到底可不可惜

我是覺得未必須要太嚴厲地認為李校長的話帶有職業分貴賤的意思。我認為他的重點應該是說台大畢業卻作一個學非所用,不需要台大學歷,甚至不需要大學學歷就可以作的工作太可惜。

一方面來說,李校長講的當然沒錯。拿個台大文憑的成本不斐:至少從高中開始的孜孜苦讀,四年的時光,父母或自己的金錢,還有國家補助的大量納稅人血汗錢才能造就一個台大畢業生。投注了這麼龐大的成本,結果畢業以後去做個與此無關的職業,確實不能說不可惜。這跟職業貴賤,對社會貢獻多寡無關,而是投資與產出的問題。

然而另一方面,大學畢業生無法學以致用的問題絕非只發生在這幾位台大美眉身上。大多數的狀況下更不是當事人願意如此。這是整個大學科系,課程規劃以及產業結構的大問題。對這個現象說可惜已經是很沒營養的廢話,隱含有把責任推給學生的意思則就有點不要臉的程度了。

另外,李校長在重大場合這麼明確地指涉特定幾個人的職業抉擇 "可惜",全然不故被指涉對象的感覺,也的確太過粗魯。

最後,少林功夫都可以應用在唱歌跳舞上了,誰敢說念台大的經驗學識不能讓這幾位美眉們把 show girl 的工作作出與眾不同呢?

---

另一點值得討論的,則是念大學難道不能只為了自我實現,跟工作無關?

我覺得這又是一個大哉問。念大學純粹為了自我充實,不帶任何功利色彩,難道不是人類心靈追求提升最極致的表現之一嗎?難道不該鼓勵嗎?然而,台問各大學,尤其是公立大學,拿政府預算拿得可不手軟。拿納稅人的血汗錢給少數人 "自我提升",這又公平嗎?

就這點來看我認為美式的高教體系有值得參考之處。老美的公立大專除了少部分名校等級者(例如加大系統的幾所名校)以外,大多是比較 "普通" 水準,就業導向的大學。而私立名校方面,如果是就業導向的科系,貸款容易,來自業界與校友的捐款也充沛;如果是比較不食人間煙火的科系,那就請你自己掏錢來念或是想辦法爭取(通常數量極有限的)來自認同你的理想的人的贊助。

2010年5月26日 星期三

中華民國不是流亡政府,是屁股國家(無誤)

所謂流亡政府 (government in exile) 的要件之一就是 "流亡政府對其所在地並無統治權"。例如高登巴姆王朝於自由行星同盟設立的流亡政府,其對自由行星同盟並無統治權(<--這什麼梗?);達賴在印度成立西藏流亡政府,對印度並無統治權;法輪功在美國也搞了個中國流亡政府,不管你是否認同其法統,它對美國並無統治權也是無從爭論的。

相對的, "中華民國在台澎金馬及諸離外島" 的狀況,正符合了屁股國家 (rump state) 的定義:保有過去領土的一小部分,或至少有效統治了一小塊領土。

因此,說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暫不論政治立場的考量,就名詞定義來說是沒有道理的。

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剪報] 沒經濟自由化 就沒FTA (杜震華)

雖然我認為雙英辯確實讓我多瞭解了一些國,民兩黨對 ECFA 的看法的異同之處,但是始終也還有一種說不出的怪怪感。

直到看了杜震華這篇文章才讓我豁然開朗。(解決方法那一段不論...... MIT, 史丹佛來台設分校台灣就有國際競爭力?)國民黨說要先走進中國才能走向世界,民進黨說要先走向世界然後走向中國才安全。好像大家都說要走向世界啊?問題是,台灣準備好走向世界了嗎?走向世界不只是把貨物賣到世界,更是向世界開放市場!眼下講到 ECFA 就已經這麼多傳產,農業唉唉叫了,真的要向世界開放市場(不管是在走進中國之前還之後),衝擊只會更大,享受保護主義慣了的台灣產業受得了嗎?而在這種保護主義的心態之下,不管簽不簽 ECFA, 不管鎖不鎖進中國,台灣恐怕都無法走向世界。

以下合理引用2010年05月24日蘋果日報

沒經濟自由化 就沒FTA (杜震華)

目前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ECFA)的諮商正如火如荼地展開,為了不被「鎖進」中國經濟,有識之士要求政府必須在ECFA的架構協議之後盡速展開和其他國家的自由貿易諮商,以分散台灣的經濟風險。只是,台灣真的準備好和其他國家簽署自貿協定了嗎?

自由貿易協定不是「友好協定」,它要求簽署國將貨物和服務貿易相互自由化,對廠商「去蕪存菁」讓資源使用更有效率,社會福利達到最高。因此,簽署國消費者和部分產業會獲利,部分產業則必須讓出市場!雖然全球都狂熱地尋求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但廠商卻必須接受市場開放的嚴厲挑戰!
這種挑戰是全面性的,從絕大多數被貿易的商品,到各式各樣的服務市場;先進國家除了商品貿易的自由化達到九成以上,服務市場也都在WTO的基礎上更大幅度地開放。許多國家藉自由貿易協定「在國內外」和國際競爭者無障礙地公平競爭,將生產力提升到國際水準,讓人均國民生產攀升到先進國家的水平!
讓出市場公平競爭

但是在我國,大眾對自由貿易協定的認知卻很畸形。由於北京願意在ECFA的諮商對台灣「讓利」,台灣許多民眾認為和其他國家簽署之後,台灣的出口也可以大幅提升、服務業進佔對方市場,政經關係大幅提升,一切都「豁然開朗」!沒有多少人了解必須同時對對方開放市場,讓他國產品也免關稅進入國內市場;國內服務市場也要開放,讓大家公平競爭。豈止是一般民眾,不少部會高層也都懷有此心,一談到對外「開放市場」,可是「門都沒有」!
更諷刺的是,在後ECFA 時代,如果要和經常被提出的美國、日本、新加坡、紐澳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話,它們不僅不會對台灣「讓利」,還會馬上要求我們「讓出市場」,讓大家公平競爭:包括美國有興趣的玉米、牛肉、內臟等農產品,日本有興趣的汽車、家電產品,新加坡和紐澳有興趣的教育、牛羊乳品等等。
它們相對都是開放的國家,早就習慣於國際競爭,我國卻可能「吃這也癢,吃那也癢」,到時候諮商人員汗流浹背,國內各部門政府機構和市場競爭者卻都堅持不開放,請問這種「自由」貿易協定如何簽得出來?台灣未來又如何自由化?執政者有魄力即使「失去選票」,也要做「對的事」嗎?
觀察兩岸經濟合作協議諮商的過程,不少駐台外國機構相當懷疑,台灣的這種封閉心態,未來如何和他國諮商自由貿易?馬總統和吳院長應該親自督導教育部,讓美國最傑出的麻省理工或史丹佛大學在台灣(合作)設立一所分校,紐西蘭或澳洲的牛羊和乳品出口到台灣,在台灣的雙方合資廠商加工後出口到東亞,藉以打通任督二脈、鬆綁台灣法規,才可能簽成下一個自由貿易協定。
目前國際間先進國家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都屬於「高品質」的協定,也就是自由化的內涵極高,不像具有兩岸特色的「這個不開,那個不讓」協定。
馬政府如果無法提早自由化,不待中國使力杯葛,內部的抗拒自然就會讓下一個協定簽不成──經濟被「鎖進」中國可能性極高,政府可得好好準備接受在野黨的無情砲火!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發所經濟組副教授、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

2010年5月19日 星期三

The Sky of Gene: 南港202兵工廠搬遷爭議之我見

大學同學 Gene 針對南港 202 廠/國家生技園區之爭譯寫了一篇文章很值得一看:The Sky of Gene: 南港202兵工廠搬遷爭議之我見

在環保的角度來看我是支持 Gene 的意見的,簡單的說就是 1. 預計開發的部分原本是製作火砲彈藥的兵工廠,人工草皮,人工滯洪池,這都是已經開發的土地而非原始自然環境。2. 生技園區是研究單位而非生產單位,汙染排放量並非工業園區等級,甚至可能比原本的兵工廠更少。3. 張曉風等人主張的將 202 廠改為公園其實也是一種開發,和兵工廠的閒人免進相比,公園的環境衝擊更大,並不具環保層次上的高度。

然而,就這個國家生技園區在科研與產業的重要性方面,我還是有很大的疑惑。首先,這個生技園區既然是由中研院主導,卻又不是中研院的分院/分部,其在產官學方面的定位到底是什麼?叫園區是有產學合作嗎?有的話,園區使用與管理的主導權如何分配?能保證中研院能秉持專業管理,同時將園區旁的,具高度生態敏感性的土地之保護置於決策的高優先位置嗎?其次,台灣已經有了一個國衛院竹南院區,其土地與設施的使用率還不是很高(這是有點......保守的講法啦),現在中研院在自己院區旁邊弄一個生技園區,是真的有國家科學與產業層面上的需要,還是政府部門間的資源鬥爭的展現?

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剪報] 國家錯殺 誰來償命

死刑存廢與否的爭議我一直不敢選邊站,因為我覺得這個問題真的複雜到讓我難以抉擇,而且兩方主張都各有有道理以及沒道理的部分。

然而江國慶案爆出來的內容實在讓人傻眼。誠然任何刑罰皆有可能錯判,死刑亦不例外,而這個 "錯判的可能" 以及 "嚇阻犯罪,符合社會對正義的要求" 之間的輕重權衡我一直認為是應該好好探討的問題。但是在江國慶案裡面,這已經不是是否錯殺的問題:不管實際凶手是不是他,他的處死都不是來自於辦案人員依法調查掌握的足夠證據,而是純然的無中生有,羅織構陷。現在國防部還在嘴硬說未必就是 "錯殺"。但即使實際上江國慶就是凶手,辦案人員也只等於是猜對的。猜你是兇手就可以判你死刑,這實在是令人毛骨悚然到極點。

以下合理引用:2010-05-14 中國時報【林峰正】
國家錯殺 誰來償命

「國防部就民國八十五年空軍作戰司令部所生甲女童姦殺命案,違背法令規定,將全案交由空軍總部政四處反情報隊處理,對被告江國慶實施違法偵查及訊問,並進而肇致非法取供情事;所屬偵審機關復未就自白任意性詳加調查,並於發見疑有其他犯罪嫌疑人時,以調查未盡之報告,漠視其相關不利證據,迅即將江國慶執行死刑」,以上為監察院糾正國防部草率辦案的報告內容。

 江國慶案發生在距今十四年前,當軍方鎖定役男江國慶涉嫌姦殺女童採取偵查手段未久,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即四處奔走主張江國慶是冤枉的,民間司改會亦介入協助,積極向監察院陳情,然國防部仍在速審速決的辦案壓力下,在案發一年多以後便判決江國慶死刑確定執行槍決。[中略]

 有人說,這是軍法審判所犯下的錯誤,而且這是過去的錯誤,現在已經沒有這樣的事情。事實剛好相反。此話怎說,監委調查此案時發現姦殺女童案的犯案情節疑與同一時期發生的竹竿性侵女童案相仿,極可能是同一被告所為,竹竿性侵女童案的嫌疑犯也具狀要求調查,但卻未受到承審法官重視,該嫌疑犯多年後被判決無罪確定,才扯出承辦檢察官在案發初時草率蒐證,致事後追查無著,石沉大海。

 你說,這樣還能講草率、荒唐、違法辦案只有軍事審判才有嗎?竹竿性侵女童案的承辦檢察官不也類同嗎?承審的法官對於可能的線索也未能及時處置,以致釀成不可彌補的錯誤。相關的錯誤,至少已造成江國慶被槍決喪命,竹竿性侵女童案的被告歷經十三年纏訟始獲判無罪的悲劇,當然還有死難瞑目的被害人。

 專門從事死刑犯救援的美國人權組織說,迄今為止,已有一三九名死刑犯被證明是冤枉而遭釋放,這個人數隨著刑事鑑識科技日趨發達不斷增加中,因此冤錯假案當然不會是過去的事。相反的,是現在進行式。司法制度相較之下比台灣精緻的美國尚且如此,台灣一定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結論其實很清楚,江國慶案所呈現出因偵審人員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誤判,涵蓋了過去及現在、軍法及司法。我們除了應該關心惡劣辦案手段所造成不可饒恕的罪行,嚴懲違法失職人員,極力去彌補肇致的損害以外,更應該致力於制度面的改善。例如刑求的防止,全力保障被告接受律師協助的權利,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監督淘汰。

[中略]

 近來,執行死刑的議題甚囂塵上,社會上多數人認為若已判決確定,就應「依法行政」沒有不執行的空間,且以命償命天經地義更無討價還價的餘地。於今視之,江國慶案當初也是判決確定,但事後竟遭監察院發現有那樣明白的瑕疵,請問當時的槍決不是依法行政嗎?但現在早已無從挽回,再多的國家賠償可以換回江支安先生的愛子嗎?此外,以命償命的思考若是不可挑戰,有人殺另一人一定要以命補償,請問,國家錯殺判決確定的死刑犯要由誰來償命?是犯錯的辦案人員、檢察官、法官嗎?(作者為律師,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

[剪報] 聯合:台灣人討好金髮碧眼 一見外勞變臉

以下合理引用聯合報 2010.05.13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5594578.shtml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蔡永彬/台北報導】

2010.05.13 05:11 am

台灣雇主逼印尼穆斯林女工吃豬肉,國際輿論譁然,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所長王增勇認為,這暴露的是台灣移工政策的缺失,以制度剝奪外勞反抗的權利,才會讓虐待外勞案件層出不窮。

「這都是政策造成!」王增勇表示,台灣移工制度禁止外勞自由轉換雇主,使得外勞失去和雇主談判的籌碼,常落得被雇主予取予求;他訪談時遇過不少「無證外勞」(逃跑的外勞),能拿到的酬勞、福利反而比合法外勞多得多。

王增勇也指出,台灣的「多元社會觀」很兩極,對白人往往很友善甚至討好,對包括其他亞洲人在內的有色人種,則常鄙薄,「這都是複製種族壓迫的邏輯」。台灣人到歐美,常認為遭歧視,卻也把歐美的邏輯內化,用同樣眼光去壓迫自認比台灣低下的其他國,「好證明我們較優秀」。

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陳毓文指出,在第一線的教育現場,常常會發生傷人的「身分玩笑」,例如要新台灣之子「滾回XX去」、「女(被叫)菲傭、男泰勞」。但詭異的是,如果新住民是金髮碧眼的歐、美人士,家長還會說「他中文有腔,好可愛喔!」

陳毓文表示,新台灣之子對父母的歧視,常常從其他家人的歧視「有樣學樣」得來。她建議多元文化認同應該從「族群優勢者」著手推廣,如果考試加分、社會福利的判定標準單單以「種族」判定,粗糙的關心會變成傷害,未來可能造成繼原住民後的第二個族群問題。

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

[剪報] 蘋果:中國大陸關稅到底有多高(杜震華)

以下合理引用 2010 年 05 月 08 日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96544/IssueID/20100508
在「雙英辯論」中,蔡英文主席曾經詰問馬總統,政府口口聲聲台灣面對了中國9%的關稅率,事實上依照世貿組織統計,中國整體實際的關稅率只有1.95%,顯示政府是在「恐嚇」人民,誇大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效益來獲取支持。馬總統簡單地以石化、機械、汽車零組件等產業面對了5~15%的關稅率回應,並未對蔡主席所說的這項數據做出回應,這在許多細心的觀眾心中留下了不小的問號。

審慎回應關稅問題

台灣面對中國的關稅率到底是9%或2%,其實真的「差很大」,會影響到簽署ECFA的急迫性。如此重大的背景資訊真相如何,政府應該審慎回應,不宜隨著辯論結束就不以理會,任由反對人士到處渲染。其實,民眾對政府的疑慮和不信任,經常就是在這些藏著魔鬼的細節中一點一滴地累積!
事實上,依照世貿組織網站公布的資料,中國大陸在2008年的簡單平均關稅率的確是9.6%;前一年的貿易加權平均關稅率是4.5%。兩者的差異在於:簡單平均是直接將所有海關產品的關稅率平均而來;貿易加權則是以每一種海關產品進口值的比重作為權數,將關稅率加權平均而得。一般而言,關稅率低的產品進口比重較高,所以加權平均後的平均關稅率會低於簡單平均關稅率。以大陸而言,變成只有簡單平均的一半左右。
對ECFA質疑的人士常常提出另一種平均關稅率,他們直接將大陸海關實際收到的關稅收入(扣除出口退稅)除以總進口金額,認為廠商實際負擔的應該是這個關稅率。其實,這個概念不適用於台灣的出口,因為中國已經和許多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許多國家對大陸的出口已經適用「零關稅」或「減讓的關稅」,加上許多被課徵高關稅的產品進不去中國,造成進口少(或無)而關稅收入亦少的現象,這些原因造成這種「實質平均關稅率」不宜當成台灣整體面對的大陸關稅率!

出口退稅條件不同

若以2007年台灣對大陸的出口742億美元(陸委會估計)為基礎,財政部估計台灣對大陸出口交付的關稅額1047億元(32.22億美元)來計算,則該年台灣廠商對大陸交付的整體實際關稅率為4.3%,接近於世貿組織統計的中國貿易加權平均關稅率4.5%。然而,必然有部分台灣產品因為大陸的高關稅而被擋在門外,無法出口來繳納關稅,因此台灣面對的大陸關稅阻礙可以說是在4.3%和9.6%之間。許多行業的毛利潤率只有區區幾個百分點,多交4%或9%的關稅率之後還有競爭力似乎不太可能!
質疑者喜歡提出一種論點,說大陸實際上有「出口退稅」,所以台商實際交付的只有幾百億元關稅。這種說法很奇怪,因拿到出口退稅的是已在大陸投資的台商,和目前在台灣生產再對大陸出口的廠商是兩回事;除非它們完全重疊,否則不同的廠商如何「抵銷」?就算完全重疊,台灣廠面對的高關稅,不會因為大陸廠有退稅就對台灣的設廠沒有影響,台商早晚會撤除在台灣的投資後轉往別處!
台灣到底面對大陸多高的關稅,必須要清清楚楚;台灣的確面對高關稅貿易障礙,ECFA當然無法逃避!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發所經濟組副教授、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

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個資法的問題不在於免責權要給誰

保護隱私當然是對的,不應當針對特定行業免責其實也是對的。尤其是新聞媒體如何定義?當今 web 2.0 時代早已是全民媒體,將部落客部落客與新聞工作者無異乃是世界的趨勢,讓媒體免責等於是對所有人免責。

真正要討論的問題,應該是 "什麼狀況下" 可以不經當事人同意就公開 "哪些" 隱私資料,而非 "什麼人" 可以不經當事人同意就公開其隱私資料。為了避免保護隱私的法規遭到濫用,這裡面應該注意的細節當然很多,不過我認為最重要者應該是 "初次公開原則"。這是我個人向著作權法借用的觀念:"所謂第一次銷售理論(First Sales Doctrine),學理上又稱耗盡理論、用盡理論(Exhaustion Doctrine ),係指著作權人一旦出售其著作物或移轉其所有權,即喪失對該著作物應否散布、如何散布之控制力,亦即著作權人對於著作原件及合法重製著作物之散布權,於首次出售或移轉其所有權予他人時,即已耗盡,則取得著作原件及合法重製著作物之人將之再次出售或移轉所有權,著作權人不得再對其主張散布權,是以取得著作原件及合法重製著作物之人就該合法重製著作物享有完全之自由處分權"(出處)。把這個觀念引伸到隱私權上,也就是任何合法公開的,不特定的多數人都可以查找得到的資料(以及使用這類資料推論出的事實),便不能再受到個資法的保護。舉例而言,如果我把我的姓名,照片,生日貼在臉書上並且設為公開,那麼我的姓名,長相,生日,其他人轉述這些資料就不應受限。

其實目前二讀的個資法條文裡面有些部分確有隱含這種概念,但是缺乏明確的文字,實務上可能造成法官心證有太大的空間。

其他的想法,日後慢慢補上。

2010年4月7日 星期三

22k 到底少不少

摘錄自國內各媒體新聞:

"教育部去年推出「大專畢業生企業實習方案」(俗稱22k方案),月薪兩萬兩千元,有人批評壓低大學生起薪。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日前接受雜誌專訪時認為,大學畢業生不該嫌兩萬二太少,「要是沒有這個方案,他們一毛都沒有」。 "

"王如玄在日前接受雜誌專訪時表示,去年金融海嘯,企業不喜歡聘用新鮮人,實習計畫讓大專畢業生有實習機會及工作經驗,對於大學生起薪2萬2千元 (俗稱22K)是否算低薪?王如玄則說,「這些人本來是沒工作的,職業市場講的是供需,去年時點根本沒有職缺,還嫌2萬2少?」 "

王如玄說的話的 "態度" 當然是有很大問題。

但是在事實面 他說的難道沒有幾分正確嗎?

22k 少不少? 作為薪水,當然少!我妹也是大學畢業一年以後拿到22k工作的,要不是現在還住家裡繼續當啃老族,吃住有爹娘靠,因此這 22k 都可以留著自己花或存,說 22k 基本不夠在台北生活也是對的。

但是她在拿到 22k 工作以前,大學畢業已經一年還在摩斯打工炸雞排(不要問我為什麼不是煎漢堡...)(順便偷柚子茶...)。相對的,現在作的 22k 工作雖然基層,還算是稍微有一點 know-how. 別的用處沒有,將來寫到履歷上也比摩斯炸雞排兩年好一點點點吧?而且前陣子薪水也加了一點點點(雖然還是少),一年到了,老闆還想留她。

22k 的重點在於 "救急不救窮" 它的目標不是改善經濟或改善就業市場或保障勞工權益。它的本質是金錢補助,工作只是順便。如果把 22k 方案跟低收入補助或是各種年金政策相比,22k 不但是多,而且是過多了(詳見後述)。另一方面,拿 22k "順便工作" 的效果除了所謂製造就業率的假像以外,對這些(要不然就要)失業的人口不至少也有一層心理上與經濟上的安定效果?"有工作" 這個事實產生的心理支持力量是不可以忽視的,且讓(要不然就要)失業者不要完全脫離就業市場,對穩定經濟復甦以後的社會結構非常重要。從日本泡沫經濟破滅產生的 "失落一代" 現象(新鮮人碰不景氣而找不到工作,等景氣恢復,公司企業重新開始雇新鮮人他們又已經不算是新鮮人了)為經驗,就可以知道這一點的價值。簡單的說,你一但脫離就業市場,當大環境變好,勞動需求增加時你也回不去了。

22k 方案在概念層面與執行層面上都有很多缺失是事實,但是諷刺的是這個政策最大的缺失真的就是 22k 太多了。政府把一個人一個月 22k 攬在身上,並且以此價碼作為受補助者的 "薪資",結果造成參加此方案的公司企業用人的成本不只是低廉,而根本是獲得免費的勞動力。公司企業一手裁員一手雇用 22k (免費)勞動力的現象,以及 22k 拉低薪資標準的現象正是這個問題的延伸。

不過另一方面,薪資標準這件事我倒不覺得拉低了就一定不好(我也覺得我這樣講被網路記者看到傳出去一定被幹爆)。有沒有人反過來這樣想過:
過去的薪資標準可能已經處於一個跟經濟以及勞動市場脫節的泡沫狀態,22k 只是把這個泡沫戳破?
更不用說 "普遍的低薪資標準經常對打擊貧窮貢獻卓著" 這個非常諷刺的事實。美國這次經濟危機為例,薪資高,福利與保障好,工會強勢的汽車工人的貪婪成了拖垮經濟的幫兇,最後把自己也淹死;反而是赤裸裸實施奴隸制度的 Wal-mart 一手撐起就業與民生的半邊天。

面對經濟危機,22k 方案應該只是其中的一環,作為短期穩定就業市場,確有其價值。但是長期改善就業市場需要的還是對國家未來產業發展的全盤規畫,這方面不管是 22k 方案還是 ECFA 推動,當今政府給我的感覺都只是:個別政策未必全然不好,但是都很零碎,急就章,看不出宏觀遠景在哪裡。

2010年3月27日 星期六

喝奶不必買牛,住屋就一定要買房嗎?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91846/IssueID/20100327

以下合理引用2010年03月27日蘋果日報

抗議高房價 無殼蝸牛再起
替年輕人發聲 倡五都選舉投廢票

[......]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江明芸說,現在很多大學畢業生平均起薪才2.2萬元,從中南部北上租屋,每月約負擔9千元房租,再扣掉要還的就學貸款,連生活都有問題,怎能存錢買屋。 [......]

華昌宜:跟我老婆都教書,薪水已不錯,但還是買不起房子,我也不喜歡買屋後把所有積蓄壓上,以後教育費、退休金怎麼辦?所以活到77歲一直都租屋。
政府不要總是以政策導引民眾買屋,國外常見企業財團興建大樓出租給民眾,若能把居住費用降低在生活費1/4~1/5以下,生活品質可以好很多。 [......]

其實從台北市房地產的種種跡象,包括售價與租金脫節以及文中所提租金與就業狀況脫節等,都強烈地暗示了一件事:房市泡沫。面對這些跡象,政府當然應該有所反應,不過我認為重點是預防即將到來的經濟風暴(看看日本泡沫經濟以及美國,特別加州房地產的例子!),不需要跟居住權的問題勾結。

喝奶也不一定要擁有一頭牛,搭飛機也不需要先把一台波音 747 買下來,為什麼要住房就一定要買房呢?不動產本來就是財富,沒有錢就不要買,此乃天經地義。華昌宜說的其實很對,純就一般小市民的財務規劃來講,買本來就是,也應該是不如租的。當今台北房價的畸形,一部分原因根本就是這種住者有其屋的迷思造成大家不論如何都硬要買房子所衝出來的。不過另一方面,在台灣 "租不如買" 也有事實的根據,主要原因就是來自於房屋租賃相關法令與執行的不完善,對出租與承租雙方都缺乏保障。因此面對住房問題,從房屋售價方面著手是搞錯方向了。更重要的其實是強化租賃市場的保障,包括更完善的反(包括性別,年齡,種族等)歧視,出租許可,安全檢查,押金處理,解約續約等法規,提供出租承租雙方保障的專責機關,推廣租屋保險制度等。

2010年3月1日 星期一

Hoader 的好朋友,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17810

我不懂

賈鴻秋狗場慘絕人寰的狀況曝光以後,這個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一方面拍攝,公開了狗場內犬隻的狀況以及救援的過程,一方面卻繼續推崇這位經營這個人間煉獄的 "愛狗人士" 賈鴻秋:
2010.2.27 今天是愛狗老師賈鴻秋的頭七,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網友在網站上呼籲網友上網留言或默念祝禱迴向這位不幸往生的愛狗老師! 據了解,賈老師生前因為全力投身救狗志業,無法獲得家人諒解,直至昏迷往生都沒有親人在旁,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網友因此上網號召全國愛狗網友從今天上午10:50分起留言或默念經文迴向給這位令人敬愛的賈鴻秋老師...
愛狗女老師賈鴻秋小檔案
年齡:53歲
婚姻:未婚
職業:補習班英文教師
經歷:木柵高工、協和工商英文教師
資歷:救狗21年,花光800多萬元積蓄、負債100多萬元
有沒有搞錯啊?就先不說她讓狗場裡面一百三十多隻狗過這種生不如死的日子算得上哪們子愛狗的問題,單從上面的小檔案就明明白白顯示這個人是個 hoader, 就算不可惡,也是需要接受治療的精神疾病患者!Hoader 跟健康的愛好者最大的差別就是他們沒有辦法有計畫地,持續性地經營自己的興趣或志業,而是一股腦而把所有一切都投入,搞到家庭破碎負債累累,最後反而無力妥善持續自己的志向。

賈鴻秋這個例子中,很可惜她的家人沒有能理解她的行為是出自於精神疾病並給予適當的幫助,或者至少,達成心靈上的和解。

但是在這樣的可惜之外,我更覺得賈鴻秋身邊那些所謂的愛護動物人士才是可鄙,可恨,可恥可惡至極的人渣敗類!你們沒有人看得出來這個人病了嗎?你們沒有人看得出來這個人正在把自己,家人,以及她收養的動物帶向悲慘的境地嗎?你們之前沒有人知道她的狗場裡的悲慘狀況嗎?(愛護動物人士整天爆料公立收容所的慘況。賈鴻秋狗場是 "愛狗人士" 開的所以絕對沒問題不用接受檢視了嗎?還是你們其實知道,只是不說,因為那是 "愛狗人士" 開的所以再怎麼慘也是 OK 的?)你們只是 "鼓勵" 她,"支持" 她。鼓勵甚麼支持甚麼呢?支持她的疾病逐漸侵蝕她的身心,鼓勵她的執妄將自己與親人還有收養動物帶向毀滅?你們可以跟你們的賈老師一起去死一死嗎?

2010年2月28日 星期日

[剪報][評論] 立報:提高糧食自給 台灣沒時間了(或 消滅寄生蟲農業 台灣沒時間了?)

立報:提高糧食自給 台灣沒時間了

這篇文章問題太多。以下以
原文
評論

之格式表現

2010/03/01 00:07

記者/作者:胡慕情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吃台灣米、飲台灣水」將不再理所當然。農村願景會議提出警告,台灣再不重視糧食安全、鼓勵小農發展,將來全球爆發糧食危機時,台灣將首當其衝。

2007、2008年油價飆漲,民生物資價格大幅上揚。原因在於台灣糧食自給率嚴重不足。以百分百依賴進口的小麥為例,一袋麵粉曾狂漲1百元,維持物價平穩,提高糧食自給率是台灣的當務之急。
分析一下這裡的邏輯:

台灣糧食自給率低 --> 糧食供應不能自主 --> 糧食價格波動大 --> 不好

如果能提高糧食自給率 --> 糧食供應自主 -(1)-> 糧食價格波動小 -(2)-> 好

但是這裡 (1) 跟 (2) 兩個推論都有很大的問題:

(1)

一般來說,一個系統規模越大就越穩定,出現變動也比較會是漸變而不是劇變。系統規模小則反之。而所謂 "糧食供應自主",其實不就是 "糧食依賴自產" ?小小的台灣,如果對糧食自產的依存度高,也不需要等 "全球" 爆發糧食危機了,只要本地糧食生產區出現天災,汙染等問題,豈不是要立刻造成糧食價格的劇變?

舉實際的例子,大家應該記得像青蔥這類自產為主的農產品,去年八八風災過後價格暴漲的狀況。而台灣自產大蒜的價格波動也經常大到得要靠進口來平抑。蔥算漲了大不了忍一忍少吃或不吃。但糧食靠自產,一但供應出問題要怎麼救?

當然,有進口有自產,在價格與品質上有更多選擇絕對不是壞事,但是說增加糧食自產率就可以穩定糧食價格,渡過糧食危機,這就太過簡化,太過一廂情願了。

(2)

價格波動小就是好事嗎?乍聽之下好像是好事啊。但是,如果是 "穩定的高價" 呢??

其實台灣糧食自產最大的障礙就在這裡--不管進口糧食怎麼漲都還是比自產便宜。以所謂一袋麵粉狂漲一百元為例,大約是百分之二十的漲幅。而之前看過農民的估計,台灣自己生產小麥的成本卻是進口的一倍以上,也就是說麵粉進口轉自產將會帶來超過百分之百的漲幅!!
[中略]

增加選擇而非取代

原為工程背景出身的施明煌,投入學習障礙者的喜願麵包坊工作,2007年石油危機、原物料爆漲,讓他意識到依賴進口的危險;施明煌說,台灣過去二期稻作後其實會間作小麥,因此在2008年與農友合作契作小麥,至今台中、台南、宜蘭、苗栗等地都有農友契作。

施明煌和農友一開始只能種出2噸小麥,今年可望產出30噸。施明煌推廣契作小麥不做單點發展,他架設小麥生產履歷網站讓生產過程透明,「我希望遍地開花」;履歷網站除讓消費者知道生產進度,也讓農友相互學習。

施明煌透露,台灣有不錯的小麥種子,但他找農改場合作時,卻遭公部門拒絕,顯示公部門對此意識仍然不足。施明煌坦言,台灣小麥不可能「取代」進口小麥,但台灣必須「加入」以創造選擇。

青芽兒主編舒詩偉指出,美國不只利用糧援,更進一步透過基改控制糧食。以孟山都公司為例,透過貿易談判掌握種子的智慧財產權,農民必須跟孟山都買種子,但這些種子無法再生、農民每年都要新買種子,而且只能搭配孟山都的除草劑。
我很贊成施明煌說的,增加選擇而非替代。相對的舒詩偉的話就很有問題。如果種子只准跟孟山都買,前面施明煌說她有不錯的小麥種子是哪來的?台灣農業改良那麼多年育種出來的各種作物種子是哪來的?其實只是孟山都經過基改的種子要跟孟山都買,然後要用對應的肥料與除草劑。你不高興,不要用他家的種子就好。相對的,如果孟山都它整個農業生產鏈上下一手抓,但是農民(在明明就有其他種子可選的狀況下)還是願意跟他打交道,豈不證明孟山都的種子在農民眼中真的有某些優勢?而要與之競爭,與其妖魔化其基改技術,自己拿出更好的種子(無論基改與否);更好的肥料與除蟲除草技術(包括更有效,更便宜以及更少環境衝擊)。反之若是不把優勢做出來,那國產糧食不就等於是強迫納稅人去補貼那些又貴又難吃又不健康又不環保的本土農業?
跨國集團控制可能產出不健康的產品,當台灣不改變「種價格高的以進行貿易」,當進口糧食比自產更便宜、依賴度加升,能源危機爆發時,連鎖產業就受影響。
這一段是整篇最傻眼的胡說八道句子。每一句本身邏輯都有問題,連在一起的邏輯也不通,完全是失敗中的失敗。

首先,跨國集團控制可能產出不健康的產品,對,但是,台灣產品保證沒問題?本地個體自產就不可能產出不健康的產品嗎?這簡直是愛歹玩愛到腦殘。

然後,"種價格高的以進行貿易" 不好,那怎麼好呢?"種沒價值的東西自己吃"?自己種自己吃,不跟國外做生意,這不就是貿易壁壘,保護主義嗎?不要忘了沒有東西賣出去就沒有本錢買東西進來。台灣有這種本錢切斷一切進出口?不要鬧了,今日連電子產品的小小電容器台灣都做不好,玩鎖國是找死嗎?

接下來,又扯到 "能源" 危機?的確前幾年石油價格飆漲,大家開始把注意力轉向生質能的時候,大量的農地被用於生產生質燃料而造成糧食價格的波動。不過上面的論述方式也太跳 tune 了一點。更重要的是,當能源危機發生,台灣基本上不可能自免於其外。就算當能源危機發生時台灣有高比例的本土糧食產業,還是必然會面對 "生質燃料或糧食" 的抉擇。

然後,產品健不健康,跟糧食進口依存度,還有能源危機到底要怎麼產生因果關係啊?_?

友善耕作小農聯盟發起人李寶蓮指出,在能源危機、環保意識提升下,大規模農業將面對挑戰。大型農場的單一作物需靠大機具與化肥耕種,這些都很耗能,做磷肥的磷礦預計在世紀末就會消耗殆盡,對環境友善的小農反而可延續多元價值與維持糧食穩定。
之所有用大型機具,其實就是單位人力/單位時間所能更重的面積遠大於小型的人力密集型同業。簡單的說,你小農耕種比較不耗能,並不是因為你效率高,而是因為你本來就小。如果要用小農耕種的模式達到大規模農業的產量,耗能必將更多。至於說有機肥,其實大規模農業也有使用的,而現在發現大規模生產有機肥(糞肥)的過程裡面對環境也有很大的傷害。要擴展小農耕作到能生產大規模農業的產量,需要的有機肥不會比較少,對環境的影響也不會是可以忽略的。

觀念轉變才能自主

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透露,台灣糧食自給率表面上是31%、穀類較危險,實則不然!除了主食中的小麥是絕對依賴之外,玉米自給率低,萬一能源危機來襲,飼料玉米無法進口,養豬業也會受到衝擊。

「生產端與消費端要連結,才可能逐步達到糧食自主。」蔡培慧表示,農政單位必須正視糧食危機,不應不斷發展工業、迫使農田休耕。此外,應發展產銷履歷讓消費者有所選擇。當政策能友善農業、配合小農透過教育告知消費端生產端的理念與作為,消費者轉變觀念支持,才有糧食自主的可能。

我贊成資訊透明,讓消費者有所選擇。但是我依舊不認為小農產業發產的目的應該是為了達成糧食自主,而是應該以品質搶佔高端市場(其實以台灣土地狹小,技術密集的特色,幾乎任何產業都應該以高端精緻化為出路)。

2010年2月24日 星期三

[剪報] 立報:本土語言課 獨漏新住民母語

立報:本土語言課 獨漏新住民母語

評:

其實這是假議題。所謂 "本土語言教育" 旨意從來就不是母語教育,而是恰恰相反的語言霸權,文化殖民(逆殖民?)思想。"想住我地,就得說我話",這跟美國人要印,拉,亞裔移民學好他媽的英文再想當美國人;中國人質問回民與藏人連普通話都說不好還爭甚麼權益,還有國民匪黨在小學生身上掛我不說方言的紙板根本就是一個嘴臉。

原文:

2010-02-22 22:39:12

記者∕作者:陳威任

【記者陳威任採訪報導】新移民子女目前已占台灣新生人口12分之1,但是目前各國中小每週1節的「本土語言課程」,卻因為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本土語言」範圍僅授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語,其他新住民母語目前則無法開課,僅能利用課餘時間,透過社團活動方式進行指導。

無法開課沒鐘點費

台灣新移民人數越來越多,新移民子女的母語學習也逐漸受到關注,但因課綱、師資規定,只能教授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語,包括中國大陸各地方言、越語、泰語、馬來語等新移民所使用語言,都無法開課。

此外,由於目前本土語言課程師資認證僅限於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語,獲認證師資授課依法可領取鐘點費,其餘語言師資可能無法領取授課鐘點費。

雖然教育部長吳清基在「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活動中,呼籲各界不要否定新移民母語的價值,但是對於日漸增多的新移民家庭而言,新移民子女無法在本土語言課程中學習自己的母語,反而要去學習其他語言,除了加速母語能力的流失外,儼然也成為一種文化歧視。

[中略]

納入課綱仍須討論

教育部國教司司長楊昌裕表示,針對新住民母語納入九年一貫本土語言課程,目前教育部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將針對先進國家作法以及實際成效進行評估,再討論是否納入課綱。

楊昌裕說,今年教育部在「新移民子女教育改進方案」中,增加了母語傳承的項目,未來將加強培育多元文化種子老師、補助縣市可以去編印和購買多元文化教材、鼓勵學校實施補教華語教學等各種措施。

此外針對學習母語的部分,楊昌裕說,教育部也提供預算,鼓勵各縣市的社團及學校辦理外籍配偶母語傳承課程,目前已經完成核定,將利用課餘時間舉辦課程及研習營,讓外籍配偶的子女可以學習父母的母語,成為另外一種語言資產,提升國家競爭力。

在新住民母語還未納入本土語言課程前,目前僅能藉由少數學校及社團組織的投入,除了缺少經費外,社會的不重視也令人感到灰心。

桃園縣平鎮市忠貞國小,是全國第一個成立的新移民學習中心,中心總幹事、忠貞國小校長黃辛材表示,目前本土語言課程還不包括越語、泰語等新移民母語,學校是透過新移民學習中心開設越南語課程,提供小朋友及其他民眾學習。

母語學習不能等

黃辛材說,如果能夠在本土語言課程中開設新移民語言課程,除了具有宣示意義外,也有助於新移民母語的傳承。他認為,如果有好的提案和計畫,教育部應該要支持學校開課。

「母語學習是不能等的,其實只有特定地區學校有需要同時也有師資資源可以協助,是可以做很多嘗試的。」黃辛材說,其實很多外籍配偶過去在母國都有大專學歷,甚至當過老師,都可以成為越南語的師資。

[中略]

避免資源浪費

[台北縣教育局科長]李明芳表示,要將新移民母語納入本土語言課程並不容易,首先包括教材的核定以及師資的認證培育都是問題。此外,納入多少國家新移民的語言,就必須要有相對應的師資及教材,很有可能分散了教育資源。

李明芳認為,目前教育部是仿效其他先進國家,以申請補助的方式,藉由學校及社團來從事母語教學,她認為在教育部還沒有完成教材核定及師資培育前,這樣的作法比較不會造成資源的浪費。

李明芳也表示,比起納入語言,目前更應該做的是將多元文化的觀念納入課綱,透過課程教學,讓小朋友學習尊重多元文化及語言。

2010年2月3日 星期三

[轉錄] 【明報專訊】請中央糾正對劉曉波的違法錯判

http://news.boxun.com/forum/201002/boxun2010/115448.shtml

劉曉波一案,國內外關注。讀一審判決書,在事實和說理兩方面,都感到不能令人信服。這樣判決,我們深感震驚。

我們這些人,大都在黨內 生活工作了六七十年,經歷過反胡風、反右派、反右傾等政治運動,切身體會到以言治罪對我黨的事業和形象的巨大損害。現在,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又以司法的名義 損害我黨改革開放的事業和形象,我們不能不聞不問。

劉曉波的頭條罪狀是對黨和政府「不滿」。問題在於,人民既有責任監督政府,也就有 權利表達不滿。再好的制度也有其改善空間。有不滿,才有進步。執政者應該善聞批評之聲,尊重不平之鳴,把各種不滿化為動力,才能改善工作,獲得民心。怎 能以「不滿」治罪呢?如此激化矛盾,殘酷鬥爭,把有不同意見的人當成敵人,哪裏會有社會和諧?怎能有社會進步!

法院判決把「建立中 華聯邦共和國」列為劉曉波的第二條罪狀。可是,我們並未忘記,建立聯邦共和國曾經是我黨的重要主張,載入黨的二大和七大文獻,怎劉曉波一重複就成了罪 行?國體政體關係重大,惟其如此,更應比較各種學說,廣開言路,詳論得失。沒有這種胸襟,「一國兩制」從何而來?退一步說,劉曉波的主張即使完全錯誤,又 與罪何干?憲法保護言論自由,難道只保護所謂的正確言論嗎?

我們理解「穩定」的重要性,但也深信,依靠封鎖或鎮壓得不到真正的穩定。 群體性事件之所以此起彼伏,正是因為執政者不能在民主和法治的基礎上與弱勢群體交流溝通,化解糾紛。這種制度性的社會不公,導致兩極分化,腐化叢生,這才 是中華民族的心腹大患。相信中央領導對此有深入的體察和深刻的認識。

劉曉波一案,隱含值得警惕的動向。我們黨是否背棄了遵守憲法的 承諾?是否背離了「依法治國」的國策?司法改革是否倒退?政治體制改革是否停滯?人權狀況是否惡化?事關重大,我們建議中央採取實際步驟,為全國人民樹立 遵守憲法的榜樣,敦促北京一中院撤消劉案一審判決,要求他們改正錯誤,並以此例為戒,帶領全黨順應時代潮流,將改革開放的偉大事業推向前進!

李 銳(94歲)李普(90歲)杜瑞芝(89歲)

馮蘭瑞(89歲)吳象(88歲)彭迪(88歲)

何方(88歲) 杜導正(87歲)鍾沛璋(87歲)

袁鷹(87歲)紀希晨(87歲)張思之江平杜光

戴煌 姚力文 邵燕祥 李冰 封郭道 暉顧驤

201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