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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0日 星期六

不要再轉載那個 KONY 2012 了!

不要再轉那個 KONY 2012 了!Joseph Kony 是個可怕的軍閥,他與他的 LRA 造成的威脅與危害必需要被消除這是事實。但是發起 KONY 2012 的 "Invisible Children Inc." 本身就是一個很有問題的組織。

首先它的財務不透明,Charity Navigator 在可靠度方面因此只給了它 2/4 星的評價*。BBB 也批評它未達標的財務透明。即使是根據它自己公開的資料,2010 - 2011 其收入也只有 31% 用於援助行動的執行,其它資金都用來作為管理階層的高額薪水/旅費以及募款/製片活動之用。

*補充說明,Invisible Children 在 Charity Navigator 的整體評價有 3/4 星,"計畫支出" 比利超過收入的四分之三, CEO 與 co-funder 共三人的支各薪佔總收入的 1%, 其實整體來說雖不優秀也不是太差。另外 2011 年其募款成效大增而支出數額還是與過去差異不大,所以帳面上看起來多了很多餘錢沒有花掉。"計畫支出" 與 "緣助行動支出" 之間的重大差異在於一些計畫不屬於援助行動。例如製片。Invisible Children 本身主張不是只有直接的援助才有價值,像是拍攝影片這類活動可以引起人群對於 LRA 現況的注意,貢獻亦大。

真正糟糕的是,即使是真的用於 "援助行動" 的資金,其 "計畫" 也經常是用來資助烏干達政府軍。問題是烏干達政府本身也是一個數十年的獨裁政權,政府軍其實跟 LRA 游擊隊一樣都經常被指控進行了姦淫擄掠,使用娃娃兵,還有其他戰爭罪行。
 

比方說 Human Right Watch 的報告詳述了 Invisible Children Inc. 所支持的 UPDF 所犯下的性暴力罪行: http://books.google.ca/books?id=tVOCIHLqn6wC&pg=PA45&lpg=PA45&dq=UPDF+rape&source=bl&ots=QX7Q996i0Z&sig=BuQdCci0vmhaXicxSWqfa88rYJk&hl=en&sa=X&ei=yW1XT-m-MITW0QGywKG6Dw&ved=0CDIQ6AEwAw#v=onepage&q=UPDF%20rape&f=false 

(同場加映:Human Right Watch 也是真正致力於有效地協助非洲各國對抗 Kony 與 LRA 的公益組織。)

更奇怪的是 Kony 明明從 2006 年以後就不在烏干達境內活動了,Invisible Children Inc. 繼續資助人權紀錄充滿問題的烏干達政府軍究竟意欲為何?又其影片中錯誤傳達的 "LRA 還在烏干達肆虐" 又是否傷害烏干達形象與旅遊業的生意?更不用說事實上 Kony 已經幾近敗亡,四處逃竄,殘黨剩下數百人。美國政府也早已宣布要派遣武力加入協助緝捕 Kony 的行列(宣布日期為 2011 年十月。最新進展未知)。他如果還沒死,被捕之日也不遠矣。問題就跟捕殺賓拉登並沒有解決恐怖主義的威脅一樣,解決了一個 Kony 也不會解決非洲潘根錯節的種族宗教經濟衝突。

一些統整資訊: http://thedailywh.at/2012/03/07/on-kony-2012-2/

另外紐時這篇也比較全面公正一點: http://www.nytimes.com/2012/03/09/world/africa/online-joseph-kony-and-a-ugandan-conflict-soar-to-topic-no-1.html?_r=1&pagewanted=all%3Fsrc%3Dtp&smid=fb-share

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網購七日猶豫期之規定的思考

最近 Apple, Google 的App shop 退貨規定之爭議再次讓我覺得這種網購七日退費的規定的原意已經被扭曲得很嚴重了。

原本的意義應該是說,網路買的東西不像實體商店可以先看到貨品,對消費者顯然不利,所以應該有一個合理的無條件退貨期限作為平衡。但是我認為既然如此,允許鑑賞,猶豫的程度不應該超過在實體店面可以鑑賞的程度。

比方說食品,你去店裡買也沒有一定都可以試吃,內衣褲去店裡買也沒有都可以試穿啊。那位甚麼網購的商品,即使是吃過穿過也必須可以退貨?

軟體也是一樣道理,店裡買也未必可以試用,那又為甚麼網路購買反而一定要可以七日退費?

同樣的,去電影院門口買票也沒有保證你看完不高興可以退錢的,但之前卻有人要求一些網路訂購的票券應該適用七日退款,甚至看完表演以後,只要是在購買七日內,也還是可以退。這樣搞又豈是相關法規當初立法的原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