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你的休旅車比你的狗環保!嗎?

就那個所謂養一條狗造成的生態衝擊比開一輛休旅車還嚴重的說法,實際上的書我是還沒看啦,不過新聞裡面寫的數字怎麼看都對不上啊。

懶得再寫一份中文版了,直接看我寫的英文版在此

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郝龍斌槓上中央?

大家都說這回郝龍斌市長槓上了中央。其實我倒覺得未必。換個角度看,郝市長這樣的大動作反而是幫了馬政府一把,甚至用陰謀論一點來看,說這整個就是馬政府的策略也未必誇張。

美國牛產品要敲開台灣大門這件事,美國這次看起來是鐵了心(其真正放眼的當然不是台灣市場,而是以台灣為敲開亞洲,特別是日本大門的敲門磚),檯面下恐怕大棒與蘿蔔也都盡出,馬政府要頂住大概也沒有什麼籌碼。

如今民意與地方政府一反起來,其實正提供了馬政府最需要的談判資本。老美再怎麼帝國主義,馬政府再怎麼兒皇帝,面子上的民主自由還是要顧一下。地方政府不買你的帳,難不成老美可以命令馬政府拿槍逼著人民吃美國牛?

馬政府如果真的是有意這樣搞,當然是一著險棋,不過也未必不合理。畢竟就情勢來看對美國牛肉近期內必然要做出一些讓步。就算跟美國談判談到頭破血流,最後只開放帶骨牛肉,國內輿論還是要把你幹到爆。如今一口氣說連絞肉內臟都要開放,把大家嚇個魂飛魄散之下,嘿,你看現在連綠營都不提帶骨牛肉了。到時候馬政府在以國內反彈強烈,硬搞下去甚至恐怕造成台灣政局不穩之類的大義名分跟老美搓一下,最好狀況爭到個只開放帶骨牛肉,差一點多開放個牛肚之類比較低風險的內臟,最不濟,就是中央政策開放了可是地方全面圍堵,對老美也有交代,對內至少也博得個知錯能改的評價,怎麼看都不會比直接跟頂著老美幹輸得多。

當然,實際上馬政府是不是真的有這層謀略,大家也只能拭目以待了。

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

[轉錄] 網絡人權宣言

網絡人權宣言
站在人類歷史長河的高岸上,我們將會看得更清楚:互聯網這一新技術革命帶來的社會變化和進步,對擴展中國人的自由與基本人權,無異於遠古時代的鐵與火、犁與輪對文明進程的影響。
我們注意到,網絡公民傳播的時代不可阻擋地來臨。公民記者通過手機、數碼相機拍攝事件,傳播事實真相,已經成為時尚和新潮;網絡也給公民提供出無限創意空間,通過博客、播客、網絡論壇甚至是跟貼等途徑,表達意見。
我們認為,關心公共事務是公民的責任,而關注網絡言論自由也是網絡公民的責任。網絡公民合法地發表言論、報導真相,是行使公民權利,也是促進這個古老文明注入以個人幸福與基本人權為核心價值的新血液,促進全體國民的福祉,因之應該予以鼓勵、善待和寬容。
有鑑於此,我們認為如下理念是值得肯定的:
1、互聯網言論自由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是人類的最基本的人權和最美好的價值之一,值得追求、珍惜、愛護。
2、每個網絡公民(NETIZAN)在網絡上合乎當地憲法原則和法律的發言,用文字、聲音、圖畫、視頻表達意見,應該受到保護、鼓勵。
3、發表權是網絡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此項發表權尤其體現在個人博客、播客,體現在論壇中。發表權不應受到超出法律範圍之外的審查和干擾。持有與發表意見應有免于恐懼的自由和權利。
4、編輯權應予以尊重;此項權利不應受到法律範圍之外其他權力的困擾。
5、採訪報導權是網絡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受憲法的言論自由原則保護;公民行使此項權利時應該盡可能重現事實真相,避免歪曲、捏造和惡意誹謗。
6、評論權和交換意見的權利是網絡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包含有質疑和監督的權利,含有批評和抵制的權利。
7、匿名表達權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匿名是為了作者更便利地表達意見。只要匿名作者合乎憲法和法律地表達意見,此種合法權利應予以尊重。
8、網絡資訊搜索權是公民表達權、知情權、監督權的一部分。一方面,合法的網頁資訊不應予以遮罩;另一方面,對事關公共領域的個人資訊的搜索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
9、網絡隱私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網絡公民的真實身份與個人資訊,除非經公正透明的司法程式和被證明為必要,不得被網站予以公開。
10、合乎憲法和法律的網絡資訊自由流通權,應該予以尊重和保護。對違背言論自由原則的網站審查、遮罩、封鎖,應該被輿論譴責,並通過司法訴訟等程式尋求言論自由的正義。
我們呼籲,為使公民重視網絡言論自由對全體國民人權與幸福的意義,應該設立網絡人權日。
鑒於1911年10月10日,我們的先賢和志士浴血而起,終結了一個殘暴的種族歧視王朝和漫長的帝制形式,在亞洲大地上首創了共和政體。為了追憶他們自由的熱血和勇氣,我們提議:每年10月10日,為中國網絡人權日。
2009年10月8日
執筆人:淩滄洲
連署人:淩滄洲(北京,作家,學者,資深媒體人)
趙國君(北京,法律學者)
冉雲飛(成都,作家,學者,編輯)
北 風(廣州,資深網路媒體人)
昝愛宗(杭州,作家,記者)
張 輝(北京,學者,德先生研究所負責人)
唐吉田(北京,律師)
魏 克(北京,詩人,漫畫家)
江天勇(北京,律師)
金光鴻(北京,律師)
韓一村(北京,律師)
郭旭舉(北京,學者)
史義軍(北京,現代史學者)
巴忠巍(河南,青年維權工作者)
左 樵(北京,教育工作者)

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以下這段引用我說是設計對白你也不會相信,因為真的很有道理

立委王幸男則說,現在青少年的暴力犯罪都是老一代台灣人從來沒有的, 他曾經跟警政署查詢相關問題,「警方異口同聲都說是從立委跟暴力地方民代學來的」, 王幸男抨擊,政府已經要負完全責任,「政府要去限制取締跟防止, 因為這不是家長可以防止、也不是學校教的, 都是他(她)們從選出來的立委跟地方民代裡面互相學習」。